1,2020年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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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私人债务的法律问题

向妻子起诉,请求偿还债务,因为是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虽然诉讼时效2年,但没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都导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从新计算2年。最长不超20年。
民事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长不超过20年,从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开始起算我国民法和合同法都有随时履行规则,前面那几年你可以说是为了给债务人偿还做必要准备的时间,所以应该是可以追诉的,如债务人死亡,则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诉ps:你本来应早些去法院起诉,然后中止诉讼时效的```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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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的负债超过了三年是不是也可以不还

1、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下称“a”)应承担无限责任,故如破产,a是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责任的。2、父母的房产不属于a的财产,以下仅仅是假设,如果a父母去世后,其财产如作为遗产由a继承的时候,那么这些遗产就成为了个人财产,需要用来承担责任。3、公司资产不能偿还债务时,a应用个人财产偿还。4、汽车在别人名下,如果当时购买汽车时没有从公司走账,公司的固定资产或其他的会计科目里没有该汽车,即不作为公司财产。如果仅仅在别人名下,但是公司财务中有该项资产,且申请执行人有证据的话,法院应该会认定的。5、个人独资企业如果写的是别人的名字,理论上来说由该工商登记的人承担无限责任。如公司实际持有人a与该人有明确的协议,a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要看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但是该名义持有人的责任是免除不了的。主要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殊性——无限责任。
所有企业都一样,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更没有什么负债超过三年可以不还的规定。唯一有的是统一的胜诉时效的规定,时效是两年,如果没有中断、中止等情形,超过时效的丧失在法院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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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人债务的zhui讨是否有年限

有条子可以申请法律效应
——民间借贷与债务 民间借贷的情况是常见的,民间借贷手续简便,行之有效,雪中送炭,受到很多老百姓的青睐,但因各种原因也产生了很多拖欠债务案件。因此适当了解之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大有益处的。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1、 欠债可以不还吗。 在我国老百姓的观念中“欠债还钱”与“杀人偿命”一样,是不可动摇的观念,但是就象精神病人杀人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一样,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过了时效的才要求履行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证据证明存在的债务等许多情况。 简单讲一下时效的问题,一般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0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2年1 月1 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起诉,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非法的债务法律也不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或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张某明知李某要去赌博,还要借钱给他以充赌资,显然张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再如王某在赌博中输给李某3万元,无钱支付,打欠条一张,李某若以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赌博中的赌帐,则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另外,很多情况下债权与与债务人是存在非常亲近的关系的,如朋友、亲戚、邻居等关系,故在他们之间存在借贷时有时双方仅是存在口头的君子协定,约定还款期限,并无文字的材料,但是一旦双方存在履行上的矛盾或是一方因遇到不测而无法还款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因为起诉时手中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手中没有具体的欠条,但是他与债务人均心知肚明存在的“无形的欠条”却因无证据存在而失效了。 2、 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追讨债权,遇到困难怎么办。 解玲还需系玲人。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如超过了时效,怎么办呢,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 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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