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指,有哪些城市获得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6-08 15:38:37
1,有哪些城市获得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9日联合公布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杭州、南京、厦门、成都、苏州、宿迁、惠州、温州、威海、潍坊、义乌、荣成共12个城市“上榜”。信用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据介绍,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开展先行先试,实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城市落地生根。包括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创新信用惠民措施,为守信主体提供交通出行、医院诊疗、图书借阅等公共服务便利优惠;着力加强个人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等。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有利于打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渠道,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强化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一基地三区是指哪三个区
“一基地三区”的三区指的是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为落实国家规划,河北在广泛吸纳社会建议的基础上,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后,三区一基地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将河北建设成“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为落实国家规划,河北在广泛吸纳社会建议的基础上,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后,三区一基地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一基地三区”是天津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这一功能定位很系统、很完备,加快实现这一定位是打造城市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天津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把“一基地三区”建设作为全市“十四五”时期第一目标,将引领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天津的辐射带动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发挥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天津将紧紧围绕城市定位,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构建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加快建设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并加快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推动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此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形成更加健康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
3,什么是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基层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由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小微企业共同参与的促进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培养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构建良好银企关系、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为目的,通过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研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政府、辅助银行、助推企业”的作用,逐步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 2010年7月萍乡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三点认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和金融机构的踊跃参与,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也是一项探索工程,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需要创新观念,大胆尝试,更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体现在经济指标的增加,更有促进就业、增加百姓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惠民成效。试点三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主导下,萍乡市中支和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起在开发区重点推进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信息采集,搭建数据共享平台。目前,已采集工商、税务、国土、房产、供水和供电等30个单位部门的60余万条信息,建立了信息共享和更新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A级培植,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金融机构按照“双向选择”和“一企一行”的原则选择培植企业,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梯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三是凝聚政策合力,健全信用激励机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试验区建设的奖励办法,提高了用地评估价格,增资担保中心,为试验区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融资担保。构建了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出台办法对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管理和评价,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四是坚持以用促建,建立信用奖惩制度。开展了(五星)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信用示范企业给予银行、工商、税务等10方面的优惠政策。将信用报告的使用纳入了政府公务活动等。五是增强信用意识,打造诚信萍乡名片。紧紧围绕“建设诚信萍乡、提升诚信形象”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小微企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 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成效十分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公众和企业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二是优化了辖区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完善了政银企联动机制,企业融资能力显著增强;三是为城市转型注入了强劲动力,助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四是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对推进全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试验和基础性意义。在这里,要说的是开发区管委会在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天成绩的取得开发区功不可没。 尽管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基层人民银行履职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永无休止符。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培育小微企业信用,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目前做信用评级的除了银行类的,比较权威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有中国小微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
4,陕西省建筑工程监理实名制实施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什么具体要求 搜
关于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2014-06-04 文章点击数为:6097 字号: [大] [中] [小]陕建发〔2014〕19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到位现象是当前我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将其落实实名制的情况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个人从业资格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机制。 二、管理对象 实名制的管理对象为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或监理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具体包括: ——施工企业: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 ——监理企业:驻工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施工、监理等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岗位人员。 三、管理方式 为确保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实名制考核工作动态、实时、准确,通过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制作核发实名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将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信息及项目信息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施工、监理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刷卡和面部识别等技术,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信息实时传输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陕建发[2014]82号)要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投标文件的承诺配足配齐并坚持到岗工作。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时间按日计算不得少于每月施工时间80%。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 四、实施步骤 (一)信息采集阶段(2014年7月-2014年8月)。对全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包括外省进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专职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进行信息采集,核发实名卡。 (二)试点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2月)。对西安市的建筑施工和监理项目实施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含外省入陕施工、监理企业)。 (三)调试运行完善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对系统进行调试升级,2014年年底前完成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实现全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 五、监督管理 (一)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核实中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办理了实名卡,信息是否一致,并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和工程项目名称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与工程项目进行绑定。 (二)严格施工现场监管。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对企业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的实施情况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记录,对到岗履职存在问题情节严重的,定期通报并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处理。 (三)严格资质资格动态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时,要将实名制的实行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一是考核人员实名卡信息与上报资质信息的一致性,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二是考核其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实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三是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规范其从业行为。 (四)严格评奖评优。将是否实施实名制管理作为在我省范围内参加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评优评奖的条件之一,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鲁班奖”、“长安杯”、“文明工地”等奖项的评选。 六、职责分工 省厅负责全省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工作的统一规划、制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省属企业、中央驻陕企业、外省进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施工现场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的信息录入、审核、制作和管理工作。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内注册的相关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录入信息的审核、制作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和监管。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负责本企业实名制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实名卡领取和发放等管理制度,并对其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应督促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的管理。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 七、建立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库 信息库将作为我省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和劳保统筹费用征集的基础数据,记录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相关参建单位的业绩,并作为各相关企业资质延续、升级、动态考核、填报统计报表等工作的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登录陕西省建设网“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填报(见附件),并对2014年1月1日起已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报。用户名和密码由省厅统一配置,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需要配置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名称统一报送省厅建管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名制管理对建筑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稳步推进。要将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建筑市场诚信度。加强实名制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推广方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要做好对企业实名制的相关服务工作,对人员信息确认、制卡、发卡、补卡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办理。 附件:陕西省工程项目信息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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