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丢失怎么登报挂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7-14 15:46:45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了,均需要在报纸上登报挂失,刊登遗失声明。先向工商部门报告挂失,同时到市级以上的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拿着这份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当初办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表,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以下为工商局要求》:
登报媒体:例如北京市:北京晨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新京报
登报格式:xxxx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10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报社登报统一办理咨询: 010 北京区号 528 595 40
2,个体工商执照如何挂失
挂失不是向工商局挂失那么简单的需要先去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告这个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然后凭借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去工商部门挂失并申请补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流程最好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这样子比较稳妥,因为各地可能有各地自己的规定;注销:先到国、地税交清税款。申请注销国地税。然后才到所属工商所交清工商管理费后才办理注销。 国税:(一)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权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报报告。 (二)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三)注销登记的手续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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