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行拆借市场的概念

同业拆借市场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进行短期资金拆借交易的场所。

同行拆借市场的概念

2,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之间的借款活动,同业拆借既可以及时调配银行结算账户上的头寸,也可以成为银行贷款的一种资金来源。但是,我国银行的同业拆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只可以作为调节头寸的手段,不可以成为贷款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法》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充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商业银行法》中没有规定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利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专业银行之间互相拆借的利率,由借款双方协商议定”。由于《商业银行法》没有规定废除任何以前的法律,因此,这一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同业拆借利率只能由借款双方协商议定。

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什么叫银行同业拆借要解释的通俗点的

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之间的借款活动,同业拆借既可以及时调配银行结算账户上的头寸,也可以成为银行贷款的一种资金来源。但是,我国银行的同业拆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只可以作为调节头寸的手段,不可以成为贷款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法》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充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商业银行法》中没有规定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利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专业银行之间互相拆借的利率,由借款双方协商议定”。由于《商业银行法》没有规定废除任何以前的法律,因此,这一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同业拆借利率只能由借款双方协商议定。
简单点说就是,一些金融机构(大部分是银行)短期内缺钱(比如今天有客户来提大额的现金,但本银行的钱明天才能到),这个时候就像其他金融机构借钱
通俗一点就是A家银行一时没钱,短期内问B家银行借钱。

什么叫银行同业拆借要解释的通俗点的

4,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首先你要理解什么是同业拆借,它的含义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一些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叫净拆入;反之,叫净拆出。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银行获取短期资金的简便方法。通常,同业拆借要在会员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资金拆借系统完成。 银行在日常的经营中有时会有暂时的资金闲置,有时又会发生临时陛的资金不足,同业拆借资金市场恰好满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需要:临时发生流动性不足的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取资金;而临时有资金闲置的银行通过拆借方式使资金得以运用。在西方国家,由于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不付利息,同时,商业银行对一部分活期存款也不支付利息,这就更加刺激了商业银行将闲置的资金头寸投放到同业拆借市场以获取盈利。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支付存款利息,商业银行对种类存款也支付相应的利息,因此,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主要目的是补充准备金的不足和保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只有当拆借资金的投资所得高于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时,拆借用于投资才合算。 同业拆借的利率一般由拆出行和拆人行共同协商确定。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也已实现了市场化,基本体现了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由原来的若干家银行扩展到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的较大范围。近来,保险公司也成为同业拆借市场的一员。 在同业拆借市场上,主要的拆借方式有隔夜拆借和定期拆借两种。前者是指拆借资金必须在次日偿还,一般不需要抵押。后者是指拆借时间较长,可以是几日、几星期或几个月,一般有书面协议。

5,什么是银行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同业拆借作为临时调剂性借贷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期限短。同业拆借的交易期限较短,属临时性的资金融通。我国目前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利率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  3、 同业拆借的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自主性原则。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在进行拆借资金交易时,必须承认 和尊重市场主体 (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  2、偿还性原则。对拆出方来说,由于拆出的是本行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须按期收回。对拆入方来说,拆入资金只是拥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并不拥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也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因而必须到期如数偿还。  3、短期性原则。同业拆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期限短,属一种短期融资。从拆出方看,拆出的资金是银行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从数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资金运用必须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业拆入资金主要是解决临时性储备不足的资金需要,如因清算联行汇差而出现的临时性头寸不足和头寸调度方面的突发性资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应坚持拆入资金的短期性原则,一旦贷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应立即归还这种借款
楼上太专业的了,一般人看不明白 简单点说就是,一些金融机构(大部分是银行)短期内缺钱(比如今天有客户来提大额的现金,但本银行的钱明天才能到),这个时候就像其他金融机构借钱
一楼的回答很具体了,但是很专业 在他的基础上 ,你可以这样理解,就是银行与银行之间(同行业)多余的资金存入人民银行(拆),短期资金不够的银行到人民银行去借(借)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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