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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货币的发行权,因此也承担起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的重要责任。独占货币发行权是其最先具有的职能,也是其区别于普通商业银行的根本标志。货币发行权一经国家法律形式授予,中央银行即对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与稳定负有责任。 2、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作为全国票据的清算中心,并对所有金融机构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我国自中国银监会成立以后,由于职能分拆,这一部分职能事实上已划归银监会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则主要负责与货币政策紧密相关的那—部分监管,具体做法还有待在实践中摸索。 3、国家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者和干预经济的工具,,代表国家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主要表现为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2,中央银行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属性。总之,从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看,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规范与维护金融秩序、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这可以看作为对中央银行性质的基本概括。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简而言之就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  (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即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有些国家硬辅币的铸造与发行由财政部负责)。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具体表现:  1、集中存款准备金;  2、对银行融通资金;  3、组织银行间的清算;  4、主持各外汇银行的外汇头寸抛补业务。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具体表现:  1、代理国库;  2、对政府融通资金;  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包括代理国债发行与偿还、代管黄金和外汇储备等。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

中央银行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职能

3,中央银行有哪些基本职责

以下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的人民银行的职责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银行有哪些基本职责

4,央行的职责是什么

一、按照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  (一)发行的银行,只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  (二)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经理国家金库业务,向政府提供信用,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监督金融机构,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并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承担政府的银行职能时,它主要执行的职责:  1、政府的财政金融顾问。  2、中央银行服务于国家财政,代理国库。  3、直接向政府贷款,中央银行直接给政府无息或者低息贷款。  4、代表政府进行黄金与外汇的交易,并负责管理国家外汇、黄金储备。  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三)银行的银行,他的业务对象一般仅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他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不与企业或居民直接发生关系。  1、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如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短缺时,可以将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或要求抵押贷款,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2)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保管者,中央银行根据银行法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其存款的种类与金额,按一定比例提取存款准备金,无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帐户”此项准备金不能由银行动用,而由中央银行集中保存,并根据扩张和紧缩银根的需要,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的幅度缩减或者扩大自己的信贷规模,影响商业银行的投资和贷款。  (3)全国票据清算中心,商业银行间每日彼此应收应付的票据,由票据交换所清理以后相互抵账,其应收应付的差额,通过中央银行划拨转账。  2、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  (1)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接受他们的法定准备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2)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融通资金业务,成为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3)主持全国的清算事宜。  二、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三类:  一是服务职能,中央银行作为一个银行,首先就是以一个银行的身份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监管职能,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的金融行政管理。  三是调控职能,中央银行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5,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职能

去网上查啊,好懒...勤快点. 我国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可以称为"银行的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 领导力量。它的主要职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1)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这表明中央银行是调节宏观经济和监督管理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设立,使得国家拥有了一个管理全国金融机构和货币金融活动,而且贯彻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 权力机构。国家赋予中央银行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各种金融管理职能,中央银行则代表国家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货币政策、金融法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但中央银行行使其金融管理职能时,与政府其他部门的管理有所不同,它主要是以其银行的身份,运用货币供应量、信贷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来发挥管理作用,以达到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央银行如果离开了它的业务经营活动,就无法履行国家赋予它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促进经济增长。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中央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这与一般经济组织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央银行也经办具体的金融业务,但都不是为了牟取利润,而是为了实施宏观调控,为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服务。 (2)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这一职能可以概括为"发行银行"。在我国,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发行货币的唯一金融机构,它还负责货币的投放和回笼。作为发行银行,掌握货币分析权是中央银行最先产生的职能,也是区别于商业银行的主要标志。 (3)经理国库。这一职能可以概括为"政府银行"。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机关,它担负着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纳和库款的支拨,反映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意义在于沟通财政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使国家的财政收入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相连接,充分发挥货币资金的 作用,并为政府资金的安全保管、妥善使用提供方便。
中央银行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类:  (1)金融调控职能  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机关,是一国最高的金融管理机构,其首要职能是金融调控职能。也就是说,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对整个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  这是中央银行以银行的身份向政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国债发行,办理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为国家掌管黄金外汇等国际储备,等等。中央银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办理支付清算业务;为社会提供服务,等等。  (3)金融监管职能  是指中央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市场实施规制与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对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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