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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怎样管理

国资委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怎样管理

2,国资委的房子能否出租有没有相关法律

国资委的房子属于国有资产,可根据情况出售或出租,为国有资产增值。其法规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那要看当初给你住的时候,有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之类的协议。如果没有,理论上是可以把你的使用权转租出去

国资委的房子能否出租有没有相关法律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4,南宁市单位车辆报废如何办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处置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07-7-9 一、行政依据: 1.财政部公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令第36号)  二、办理对象:南宁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三、办理条件(程序): (一)国有资产配置: 1.若所申请配置的国有资产在预算范围内,由申请单位直接在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报采购额度,同时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送交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2.若采购项目或采购额度与年初预算有变动的,申请配置单位则需向市财政局提交专题报告申请。 3. 申请单位的申请经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即转入政府采购程序。 (二)国有资产处置: 申请单位向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提出资产处置申请,填写《南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国有资产处置。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处置,需提供南宁市车辆管理所的车辆报废证明、车辆回收公司的回收证明(复印件)及行车证复印件。 四、所需资料: (一)资产配置: 1.填报《南宁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申请表》(一式五份); 2.资金使用挂网。 (二)资产处置: 1.申请资产处置请示; 2.填写资产报废表; 3.提交相关资产处置技术签定资料; 五、办理时限: 1.单位申报资产配置手续资料齐全4个工作日办结(政府采购时间除外); 2.单位申报资产处置手续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七、办理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29号南宁市财政局各对口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771—2189111、218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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