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保险公司有哪些,将保险公司分成ABCD四类浙江省的保险公司有哪些并进行分类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7-03 0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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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保险公司分成ABCD四类浙江省的保险公司有哪些并进行分类
A,人保 、平安、太平洋B,太多。C,更多。上面说的是财险。寿险最牛是 中国人寿。然后是平安、太平洋。你说的是保监局所实行的分类监管排名吧,浙江省的资料我没有,广东省的倒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2007版商业车险A款 B款 C款对应的保险公司
A款:阳光、人保、中华联合、大地、天安、永安、安邦、华泰、大众、国寿财险、东京海上等共11家,市场份额74.66% 。B款:平安、华安、太平、永诚、阳光农业、都邦、渤海、华农、民安、安诚、安联广州、美亚上海、利宝互助重庆等13家,市场份额13.72%。 C款:太保、安华农业、上海安信、三井住友上海、中银保险等5家,市场份额约为11.62%; 天平、日本财险、法国安盟成都等3家公司未选择。大地用的好像是B款的 但是具体有甚么却别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好!大地是A款的,一楼,我晕~~~~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3,如何区别汽车保险A类B类C类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是统一的,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统一保险条款分为A、B、C三款,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由于这三种保险条款内容有差别,广大车主不要单看价格,而要仔细研究相关条款,以免买的保险部能够保险。我初步研究的结果,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A款最好,B款次之,C款最差。B和C都将被保险人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人不赔偿列为特别条款,C还将不承担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列为特别条款。
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等等,各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条款时只能全部选择A或者B或者C,也就是说,一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选择了A,那么其它车险条款也必须选择A。
A、B、C车损险的区别
一、赔偿范围的不同
1、在自然灾害方面,B比A增加了暴风和龙卷风,C又比B增加了台风、热带风暴、雪灾、冰陷、沙尘暴。在自然灾害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C的赔偿范围最宽。
2、单独玻璃损坏方面,A对于任何的玻璃单独损坏都不赔偿,B和C赔偿单独的天窗玻璃损坏。在玻璃单独损坏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全部不赔。
二、不赔偿范围的不同
1、B和C都明文规定当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A则无此规定。A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尤其是当事故责任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或者责任方虽然也是机动车,但是责任方耍赖不赔的。
2、B明文规定不赔偿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以及各种罚款;
C明文规定不赔偿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款,以及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
A则没有上述规定。因此,A在这方面对被保险人最为有利,C最不利。
3、B不赔偿单独的倒车镜或者车灯的损坏,A和C没有此规定。B最差
三、免责范围不同
对于造成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免除,三款条款略有不同
A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B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C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和其允许的驾驶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A款市场份额达74.7%人保、中华联合、华泰、天安、永安、大地、阳光、安邦等11家公司采纳A款车险,上述公司约占中国车险市场份额的74.7%。
4,保监会对保险种类的划分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保监会对保险种类的划分答:目前第一次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并且根据规定“保监会定期向各保险公司通报公司所处的类别和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但不向社会公开披露。”,所以现在就别猜了。不过,真正的结果肯定和大家想的不完全一样。保监会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保险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我会对现行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分类监管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保监会将根据公司2008年末信息进行首次分类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分类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分为四类: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未发现问题的公司。B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但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的公司。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不达标,或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的公司。D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或者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至少一个方面存在严重风险的公司。二、分类依据保监会依据以下信息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一)监测指标1、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监测指标包括五大类:(1)偿付能力充足率;(2)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3)资金运用风险指标;(4)业务经营风险指标;(5)财务风险指标。每类监测指标由一些具体指标组成(详见附件)。2、再保险公司的监测指标仅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二)保监会日常监管中所获取的监管信息。三、监管措施保监会日常监管中在产品、机构、资金运用等方面对四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并根据公司存在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一)对A类公司,不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二)对B类公司,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监管谈话;2、风险提示;3、要求公司限期整改所存在的问题;4、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5、要求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达标的计划。(三)对C类公司,除可采取对B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原因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全面检查;2、要求提交改善偿付能力的计划;3、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4、限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5、限制商业性广告;6、限制增设分支机构;7、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8、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9、限制资金运用渠道或范围;10、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11、向董事会、监事会或主要股东通报公司经营状况。(四)对D类公司,除可采取对B、C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采取整顿、接管或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四、分类评价的频率(一)保监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审计后的数据,对保险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分类,决定监管措施。在此基础上,每季度评估一次,对年度评价结果和监管措施进行相应调整。(二)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保监会可以随时调整公司的类别和相应的监管措施。五、分类评价的结果披露保监会定期向各保险公司通报公司所处的类别和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但不向社会公开披露。六、公司需要报送的信息根据分类监管的需要,保险公司应定期向我会报送分类监管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产险公司)》(保监产险〔2008〕1567号)、《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寿险公司)》(保监寿险〔2008〕1566号)和《关于报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信息的通知》(保监发〔2008〕113号)等文件。这个是公司规定的,保监会没有明确规定正常是500元(发达城市1000),离失后一定能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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