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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退税单位如何帐务处理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单位如何帐务处理

2,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急

1、我感觉应该在月末直接按出口销售额的4%做进项税额转出。因为进项税额转 出当月就需要抵减进项税额。2、 1、当月做 2、退税局确认留底税额转为应退未退税额时,下个月做 3、对 4、收到退税款时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惠兴数据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而出口货物实际执行的  本月应纳税额=①  出口企业收
可以说下你公司是销售什么产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可以自营出口吗?有内销也有外销吗?
你做的没啥不对啊.俺也做这个,有空交流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急

3,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某生产企业出口10000的货物(不含税),采用“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800 3、出口退税申报确认退税率为9% 借:应收补贴款-退税 900 贷:应交税
出口退税的分录及处理2010-09-19 11:34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应退税额: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3.免抵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4.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3)内销产品,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6)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7)计算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460000
一般就做三笔分录;当月:(1)出口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当月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水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下月: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具体分录: 一、 根据开具的出口发票: 借:应收帐款---国外客户, 14400*7.9956(当日汇率)=115136.64 贷:产品销售收入115136.64 假设是退税率为13%的产品:还要转出未退部分: 借:产品销售成本 0.04*115136.64=4605.4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05.47 二、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收回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收到退税: 借:银行 贷:应收补贴款款--出口退税 五、还有4%(或更多比例如退税9%的,要转出8%)要转入成本:(如上一里的)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六、进项问题: 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看销项=不=进项,如果+上留底+进项税额转出大于销项就退税,小于就交税。 内销和外销一起算, 税金在一起算。 例如:1、你这个月进项税金600,内销是800,出口退税是400,哪么就是800-600-400=-200,哪么你退税就是200; 2、再比如你一笔出口销售是100000, 1、借:应收账款-国外**客户 10w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10w, 2、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10w*0.04 贷:应缴税金-增值税的进项税转出 10w*0.04 3、然后,计算应退税: 借:应收补贴款10w*0.13, 贷:应缴税金-增值税-退税,10w*.0.13(或者是其他税率) 4、收到国外货款后: 借:银行存款10w美金*当月1日汇率 贷:应收账款-国外**客户10w美金*当月1日汇率, 5、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0-(17-13)-x=?,期末留抵税额为?元 注:本期进项是x;0.是上期留底;17-13是本期进项转出;?是期末留抵税额。 千万等着把出口做对了后,再报增值税,不然和增值税申报表对不起来,可是麻烦的很啊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4,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核算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当期若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四)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公司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退税,是指税务机关将不该征收但已征收的税款,或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而缴纳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 账务处理: 1.收到厂方开过来的增值税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计算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进货成本*退税率) 借: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税不退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
以FOB价成交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业务收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以CIF成交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业务收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支付运费: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业务收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2.转成本 借:出口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 3.转征退税 借:出口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申报免抵退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生产性的企业。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可总结为:“免、剔、抵、退”。免是指外销金额免税;剔是应从本期进项税额中剔除的一块,这部分金额为外销金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抵是本期进项税额应全部先用于顶抵内销的销项税;退是指未抵完的进项税再退。   (1)第一种情况:企业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   ①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A)   A=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征税率等于退税率的,则A=0   ②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B=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免或抵的税额(A))-上期留抵税额   如B >0,则不退税;如B <0,B的绝对值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可以退税   ③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C)   C=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④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D)=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当期免抵税额(E)=当期免抵退税额(C)-当期应退税额(D)=C-B   留抵下期税额=0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D)=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免抵税额=0   留抵下期的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当期应退税额(D)=B-C   (2)第二种情况:企业当期有购进免税原材料   ①计算当期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的“抵减额(A)”   A=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计算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B)   B=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的的抵减额(A)。如征税率等于退税率的,则B=0   ③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C=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B)-上期留抵税额   如当期应纳税额(C)>0,则不退税;如当期应纳税额(C)<0,则可以退税,C的绝对值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④计算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A′)   A′=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的料件,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⑤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D)   D=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A′)   ⑥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应退税额(E)=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当期免抵税额(F)=当期免抵退税额(D)-当期应退税额(E)=D-C   留抵下期税额=0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应退税额(E)=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免抵税额=0   留抵下期的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E)=C-D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115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8),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 )。   A.75.4万元   B.100.9万元     C.119.6万元  D.137.7万元    【答疑编号9210205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应纳增值税=150×17%-[137.7-115×8×(17%-13%)]=-75.40(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8×13%=119.60(万元)应退税额为75.40万元,免抵税额为44.20万元。   注意:上述计算中所涉及的“当期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按照会计处理的方法,将计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影响以后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

5,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原发布者:2008mary2008出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一、出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1、淮安四维工具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 征退税率之差=17%-5%=12% 90×12%=10.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1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 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 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2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万元 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江苏欢歌电缆有限公司2007年8月有关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13.6万元,出口销售10万美元,内销30万元。出口电缆退税率5%。 取得进项税金: 借:原材料8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万元 贷:应付账款93.6万元 10×7.55(汇率)=75.5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75万元 贷:销售收入75万元 根据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货物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10×
(一)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核算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当期若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四)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2)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4)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1、若应纳税额为零或正数时,即:没有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全部作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由此可见,“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核算的是“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之和,即税法中规定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 而出口货物实际执行的“超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被计入了“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专栏。如果将该部分数额与“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数额相加,其实也就是内销情况下,应当交纳的销项税额。在内销情况下,增值税(销项税)应由购买方支付,但由于出口实行免税政策,购买方免于向销售方支付增值税款(这就是免税的结果),对此,国家以“出口退税”的办法进行补偿。在这个意义上讲,出口退税就相当于销项税,其目的就是用于进项税的抵扣,抵扣有余的部分则给予退还。 在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主要是为了账务处理的需要。免抵税额即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的数额,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生产性的企业。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可总结为:“免、剔、抵、退”。免是指外销金额免税;剔是应从本期进项税额中剔除的一块,这部分金额为外销金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抵是本期进项税额应全部先用于顶抵内销的销项税;退是指未抵完的进项税再退。  (1)第一种情况:企业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  ①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A)  A=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征税率等于退税率的,则A=0  ②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B=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免或抵的税额(A))-上期留抵税额  如B >0,则不退税;如B <0,B的绝对值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可以退税  ③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C)  C=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④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D)=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当期免抵税额(E)=当期免抵退税额(C)-当期应退税额(D)=C-B  留抵下期税额=0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D)=当期免抵退税额(C);  当期免抵税额=0  留抵下期的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B)- 当期应退税额(D)=B-C  (2)第二种情况:企业当期有购进免税原材料  ①计算当期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的“抵减额(A)”  A=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计算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B)  B=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的的抵减额(A)。如征税率等于退税率的,则B=0  ③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C=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B)-上期留抵税额  如当期应纳税额(C)>0,则不退税;如当期应纳税额(C)<0,则可以退税,C的绝对值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④计算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A′)  A′=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的料件,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⑤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D)  D=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A′)  ⑥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应退税额(E)=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当期免抵税额(F)=当期免抵退税额(D)-当期应退税额(E)=D-C  留抵下期税额=0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应退税额(E)=当期免抵退税额(D);  当期免抵税额=0  留抵下期的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C)- 当期应退税额(E)=C-D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115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8),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 )。  A.75.4万元   B.100.9万元    C.119.6万元  D.137.7万元   【答疑编号9210205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应纳增值税=150×17%-[137.7-115×8×(17%-13%)]=-75.40(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8×13%=119.60(万元)应退税额为75.40万元,免抵税额为44.20万元。  注意:上述计算中所涉及的“当期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按照会计处理的方法,将计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影响以后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
退税,是指税务机关将不该征收但已征收的税款,或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而缴纳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账务处理: 1.收到厂方开过来的增值税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计算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进货成本*退税率) 借: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税不退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公司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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