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收现金违法吗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三十八条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拒收现金违法吗

2,被拒绝收现金怎么办

如果被拒收现金了,应在违法现场进行录像取证,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进行举报,并将录像提供给执法人员,或拨打12363咨询电话反映情况,说明违法情节,包括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事实依据等。 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不认定为拒收现金:旅游景区等向社会开放的商业采用一卡通形式,且支持现金购卡充值,并能方便退款的情形。 无人值守的停车场,但能满足消费者在紧急情况下(如手机电量不足、未带手机、车库拥堵等)的现金支付需求的情形。

被拒绝收现金怎么办

3,央行如何整治拒收现金问题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第10号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存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发布的还有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答记者问中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商户要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央行正加紧研究操作细则,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要求。在综合治理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投诉、举报。来源:凤凰网财经

央行如何整治拒收现金问题

4,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有何意义

只能电子支付而不接受现金支付,商家这样的行为在安徽将被集中整治。据报道,近日,媒体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了解到,安徽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组已经成立,即将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集中整治工作,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当菜市场卖鱼卖肉卖青菜的商贩,都挂出了二维码,说明移动社会确实来了。移动支付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商家来说,可以避免找零的麻烦,提高交易效率;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再也不用带着鼓鼓囊囊的钱包出门,担心钱包丢失的问题了。然而,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有些商家的步子迈得却有些大,乃至给人以过犹不及之感。比如一些商家公然宣称拒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方式,就引起了不小的质疑和争议。移动支付是趋势与潮流,“无现金社会”的来临也是客观现实,但是“无现金社会”之所以加了引号,除了起到一个强调的作用,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它并不是完全拒绝现金、拒收现金的社会,拒收现金本身就是对“无现金社会”的一种严重误读。一方面,即便移动支付占据了市场交易、商业消费的主流,但是在现实中总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可能无法实现移动支付,难道我们就不消费了吗?另一方面,移动支付实现的前提是建立在智能手机的普及上面的,但是对于很多上了年纪的人,尤其是来自农村的老年人群体,根本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自然也就无法完成移动支付,如果商家拒收现金,那么他们的消费权利如何保障?说到底,“无现金社会”不是拒收现金,只是允许消费者采用移动支付手段。对“无现金社会”的正确理解,应该是移动支付和现金支付在长时间内并行不悖,而不是因为移动支付就排斥现金支付。如果有商家为了自己的方便,拒收消费者的现金,也拒绝向消费者出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则不但涉嫌消费歧视,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由相关部门组成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组,对社会上拒绝接受现金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工作,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就是对“无现金社会”的一种纠偏,可以避免其误入歧途。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无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共存的局面,而不是以无现金代替现金,更不是彻底地“消灭现金”。来源:新快报

5,如何看待无现金社会的拒收现金行为

“无现金社会”不是消灭和拒绝现金的社会,而是给予消费者更多支付选择,让支付多元化的社会。7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整顿拒收现金相关公告。公告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但记者近日走访多家零售门店发现,目前部分零售门店仍不支持现金结账,或以现金结账无法参与活动折扣等现象,亟待整改。随着网络的普及、技术的进步,“无现金社会”的概念在近年来变得炙手可热,不但大型的商场、超市、饭店纷纷推出无现金支付,即便是在菜市场买根葱、买头蒜,也可以通过手机扫码的方式来完成交易。而很多以前还对手机支付抱有成见的“守旧派”,在尝到了手机支付的便利与甜头以后,纷纷转变立场,成为“无现金支付”的坚定支持者。不管无现金支付给交易双方带来多少便利,“无现金社会”都不是以消灭现金为目的。而现在很多商家,恰恰是在迈向“无现金社会”的过程中步子迈得太大,用电影中的话说,难免“扯着蛋”。结果就是,一些暂时不能或不会用手机支付的消费者,要么直接被商家拒之门外,剥夺了消费的权利,要么享受不到其他消费者能够享受的优惠、折扣。从法律角度来看,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而对于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是要被有关部门加以处罚并予以纠正的。而从情理角度来看,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或愿意采用无现金支付,更何况对于绝大多数的老年人群体而言,因为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对于无现金支付也是有心无力,无法享受到移动支付带来的生活便利。如果“无现金社会”把这多达数亿人的老年人群体排除在外,他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无现金社会”不是消灭和拒绝现金的社会,而是给予消费者更多支付选择,让支付多元化的社会。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无现金支付的比例会越来越高,但是无现金支付和现金支付将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并存。而对于那些拒绝接受或歧视现金支付的商家,有关部门应该给予依法处罚、规范和整顿。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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