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公积金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在杭缴纳公积金只能在杭办理公积金贷款,不能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你可凭购房合同、发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向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可以
不可

浙江省公积金问题

2,浙江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省直机关、事业等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运作和管理。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就是市公积金得先把购房全款凑齐过完户之后再去申请贷款,而省公积金就不需要这样。
浙江省公积金,主要是面向全省,制定相关的政策。杭州市公积金是针对杭州的实际,结合省公积金要求,出台具体措施,所以购房和贷款必须依据杭州市公积金的政策,你也没有必要研究区别在哪里了。

浙江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

3,浙江省社保公积金比例

杭州五险一金相关缴费政策。(1)杭州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1.5%,个人2%+4元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0.8%,三类行业1.2%。五县(市)企业一类行业0.7%,二类行业1.0%,三类行业1.4%,职工个人不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在确定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计算公式:(2)杭州公积金缴费标准公积金缴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计算公式: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浙江省社保公积金比例

4,浙江公积金提取有些什么规定

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申请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租赁住房自住的。(四)离休、退休(退职)的。(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出国、出境定居的。(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 至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那些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5,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计算的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将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计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对于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四、在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均为一年。到期时,符合条件需要继续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提示:申报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单位,既可在网上直接办理,也可拷贝单位年度调整数据文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15日,所有单位应先做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再办理7月份变更业务。
单位与个人都交。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事业是一个标准,企业有一个标准,一般是单位5%,自己5%,但企业有的是共计5%,企业3,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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