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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险赔付的一个问题

你看一下保险合同里面条款之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虽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但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则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合同,不在保险责任之内不予理赔的; 但也不能发生责任免除所列事项之一,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

关于保险赔付的一个问题

2,车险赔付的原则是什么

确切说是“补偿原则”,就是保险旨在帮你分担风险,让你在受到损失时得到补偿,不致影响基本生活。具体到车险就是能修则修,实在修不了或者维费用大于重置费用就给你换新的部件。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我买的是平安车险,可是去年理赔的时候没有听业务员提过这项什么先行赔付的原则呀,应该是误传,别去相信!
交强险没有责任之分,商业险有主次责之分。按交警定的责任来区分。
能修就修,不能修就换,如果修的费用高于换的费用就换。总之就是尽量降低他们的成本。

车险赔付的原则是什么

3,交强险如何赔付

您目前只投保了交强险,且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将依据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进行赔付,1、对放已经评残(六级伤残)如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限额合计60000元即赔偿60000,如赔偿金额低于交强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限额按实际费用进行赔偿;2、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在交强险赔款中不存在按责任赔付的情况;对本次事故中事故双方各承担本次事故造成损失总额的50%;如果您的交强险赔偿限额60000已经超过了50%,你可以不再赔付,未达到50%的应该由您自己赔了,(如果您承保了商业三者责任险的话,多余部分除免赔部分外由商业险补足)3、保险公司的赔款当然是由被保险人领取了(除条款规定的可以由受害人领取的情况)
不管你是主责还是次责,只要你有责任,交强险人伤就赔10000块。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这个时候就要看你的责任来按比例赔付了。主责承担70%左右,次责30%左右。你需要承担的这些钱保险公司都可以报销的。保险这一块协商时很重要的,甚至可以直接关系到赔款的多少。误工费是可以配的,只要医院打出多久不能工作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营养费是不能报的,交通费可以报,但是只能是公交车费,没几块钱的,一般也没有会去报,因为还要开发票什么的。续医的话这个要看医生和保险公司具体查勘审核过再说了。视具体情况来定的。

交强险如何赔付

4,医疗保险赔付范围及赔付比例

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 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 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 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 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补助。
这要看你买的是什么险种`哪家保险公司的`` 现在国家的保险公司的疾病保险一般是12种重大疾病的```也有30种的``最多的好像是43种``你缴纳保险费用的时候会有一份合同书``里面都会写的很清楚` 1份保单基本上的保费是1万````

5,赔偿的一般范围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1、医疗费(A、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A、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C、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D、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A、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B、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C、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D、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E、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F、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有正式票据,并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赔偿,住宿费标准一般地区每天40元,经济特区每天60元)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A、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C、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A、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B、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被扶养人生活费(A、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B、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C、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三、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依前款规定办)3、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A、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参照一般伤害赔偿标准)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11项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扶慰金,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6年,残疾的,不超过3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都提供自燃险,约定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本车电器、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保险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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