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积极建设信用体系引领企业诚信发展

推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强化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随着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其守信收益会进一步提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诚信建设,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题中之义和势在必行之事。
其实这两个词很相近,“诚信”这个词感觉更多是一个定性的问题,道德方面的因素比较多,而且适用范围很广,既可用在欠债还钱方面,也可用在不说谎话等方面。但一般来说“信用”一般主要是经济层面的,主要是欠债还钱方面,这个词更注重能否履约的能力方面,能够进行量化,比如信用评级。

如何积极建设信用体系引领企业诚信发展

2,如何构建一个合理 完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一套适合行业特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设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时,重点突出房地产行业和开发企业的特点,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系统性的原则,使指标体系更科学、合理。在指标设定上既考虑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共性,如企业管理能力、发展能力和财务数据等客观信用能力,也考虑房地产行业的特点,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信用和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信用考核的重点,全面考量企业在土地获取、规划、建设、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开发建设全过程中的经营信用。在分值比例设定上使企业经营信用情况的分值比例达到了45%,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用分值比例达到35%,企业客观信用能力仅占全部分值的20%。同时采取一票否决制,企业如发生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一律不予评价。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动态管理,三年有效,能够与时俱进及时反映企业的进步,对落伍者即时降级或淘汰。二是引入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独立、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社会第三方通过招标选取,并实行动态管理。评价过程中,第三方评价机构不仅对参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参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和企业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通过对企业员工、经营关联单位、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调查询问以及对社会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查询,了解企业对员工、合作方、政府、消费者、社会的信用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做到客观、真实、全面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目前已有七家商务部认可的评价机构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三是依托地方协会,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开发企业基本是属地管理,参评企业的组织、信息的采集与核实、实地核查等工作离不开地方协会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信用评价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协会。在参评企业当中,大多数是通过地方协会统一组织参评的,地方协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帮助,可以说,地方协会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信用评价工作的广度和质量。所以,发挥地方协会积极性,依靠地方协会联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工作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信用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房地产资信一般是由金融机构联合举办的评审给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定价,风险定价,为企业成为金融市场的样板提供良好平台。资信是企业良性发展的长期追求,不是短期指标的快速提升,也不是单方公布的虚假销售数据和单方广告宣传遮掩下的一系列“无问题”。 是能综合说明房企资金实力、诚信程度和发展前景的。

如何构建一个合理 完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体系

3,如何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1、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可见信用体系建设关系到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立,首先应从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手,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并定期修改完善,依法对建筑市场内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其次开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认定,并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再次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真正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守信意识。   2、成立专门的评价机构,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为确保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情况及时准确的搜集、整理和与社会共享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评价机构,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完备的数据库资料,实现资源共享。创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3、有针对性地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信用评价工作就无所适从,更谈不上信用评价的客观、公正与科学,因此,有针对性地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至关重要。   3.1对于发包人而言。信用体系评价主要表现在技术实力、经济实力、拟建项目情况三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经济实力。评价时主要从公司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资本金情况是否真正落实,以往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无发生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规避招标等失信行为。   3.2对于承包人而言。信用体系评价主要表现在技术实力、经济实力、管理实力、信誉实力四个方面,评价时主要从公司人员管理水平如何?有无拖欠民工工资?有无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近期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合同履约情况;有无发生串通投标等失信行为。   3.3对于中介机构而言。建筑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机构。信用体系评价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硬件建设、信誉实力等方面,评价时主要从公司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硬件设施的配备等情况进行比较。  4、建立统一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建设应从道德层面上的“软约束”发展为制度上的“硬约束”,即塑造建筑市场中的诚信不能仅仅依靠道德的说教,还必须依靠扎扎实实而且符合经济规律的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共同促进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的完善和发展,以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因此,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体系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已刻不容缓。一是完善行政性惩戒机制,在资质管理、项目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方面对失信者惩戒,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扭转失信违规成本小的状况。二是要逐步形成社会性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使用,把失信者对某一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是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三是要切实形成诚信激励机制。同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体系上的经验,着手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将企业的身份、守法情况、经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银行信用情况等一些数据、资料记录在案,建立警示系统,不良记录系统。建筑市场信用制度的规范对象是建筑市场主体,而这些市场主体同时也是社会范围内的企业,他们的信用状况不仅影响建筑市场,还会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利用率和信用管理水平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评价机构,还要有配套的政府政策和社会环境。本文结合作者的工作实践,在有关问题上发表了一些意见。鉴于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难免挂一漏万。

如何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4,信用管理制度范本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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