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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195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犯罪;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3 骗取信用证的 4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2,信用卡诈骗罪

罚金需要法院判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取保后,案件还会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判处罚金是可能的。有疑问的话,可以要求出示判决书。

信用卡诈骗罪

3,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

4,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因你弟弟使用信用卡透支后未能按时偿还,在银行多次摧收未果的情况下,会依法提起诉讼。 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这种行为即为此项所称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
刑法196条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它们分别的标准是什么? 答:2万、5万、10万。 2、如果我现在有4张信用卡,累计欠款金额2.2万,每张信用卡分别欠款为5千元左右;如果银行起诉的话,金额是加在一起算数额的大小还是分开算? 答:累计计算。 3、如果被银行起诉,被判刑和罚款了,但是我还是没有钱还款和交罚款,这个时候法律会把我怎么样? 答:要视具体的情节了。

5,信用卡诈骗

你好,我认为不管是犯罪分子,还是普通公民,都有得到法律帮助的权利. 作为一名经侦民警,对你提出的问题,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1,请问私自刻公章办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大约10万之20万要判多少时间判什么样的刑罚? 答:信用卡诈骗中,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你说私自刻公章办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大约10万之20万,你透支的金额属于“数额巨大”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理解成拒不退脏),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因为你私刻公章,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因为你提供的诈骗数字不具体,所以我无法做出相对准确的量刑。还有你是否退赃也是量刑关键,如果全额退赃大概也就5年左右。 2,如果能把透支的钱额全部还上能无罪释放吗?? 答:如果你在收到银行催收通知单3个月内,把钱还上的话,你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你也就不构成犯罪。如果还在这个期限内,公安机关是不应当立案侦查的,虽然这有弊端,但是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已经过了这个期限,你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你不会因为把钱全部还上而判无罪释放,除非你有本事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因你这个是市一级经侦支队侦办的案件,想撤销案件,难度实在太大。 3,是不是还得越多判的刑罚越低呢?? 答:是的,是否积极退赃,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你退赃越多,判刑会越低。因为你的起点刑是5年,所以一般不会判缓刑。 4,恳请大家给想想办法最好能取保候审?? 答: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之一,可以采取人保和财保两种方式。你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因为你不属于杀人,放火等八类特大刑事案件,只要你在侦查阶段没有采取自残等手段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话,按道理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而且公安机关也很乐意给你办取保。根据你的情况,人保的可能性不大,你大概要准备几万元,可能更多。因为目前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审核没有上线规定了。还有就是经济犯罪案件一般都需要局领导开会研究才能办理取保,保证金的数额也是局领导开会研究的。所以你能活动的还要活动活动。如果公安机关不给你办理取保,你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取保的理由,必要时聘请律师。(另外说明一下:取保候审和拘留是一样的都是强制措施,不会因为办理取保候审了,就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取保的好处就是你在侦查阶段,不用必待在看守所,在这个时期,你可以更好的去筹款。) 最后:建议你积极把这个些钱还上,哪怕是为亲戚朋友借,都要把这个钱还上,因为你有私刻公章的行为,而且恶意透支了10万-20万,你的行为是100%触犯了刑法的,肯定是要判的。把钱还上对你的量刑会有很大帮助。 回答完毕,希望对你朋友有所帮助!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样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样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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