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划分和有效期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6-27 14:23:23
本文目录一览
1,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划分和有效期
至于不良行为目录,你另搜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有几页纸,贴不出来。不良行为公示:最低6个月,最高三年。公示时间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d内。
2,法规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怎么记
按《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法》的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另《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3,监理单位不良记录在网上公布多久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监理单位简介:1992年1月18日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独立的企业单位。它以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协助用户解决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并收取监理费用,同时对其提供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关规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覃晓芳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参与我署组织的政府工程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的行为,增强其守法、诚信及履约意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有关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检测等单位,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特指发生在我署组织的政府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报名或投标的行为;(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三)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行为;(四)恶性低价投标,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我署建议主动放弃中标,而在我署向建设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其中标资格(我署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中标结果公示表》三个工作日)后放弃中标的行为;(五)中标候选人未经我署同意放弃中标的行为;(六)收到我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的的行为;(七)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八)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行为;(九)勘察设计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勘察设计业务的行为;(一十)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时间进场施工的行为;(十一)不按合同约定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期,造成工期延误的行为;(二十三)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行为;(三)向媒体公开曝光其不良行为;有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不良行为记录问题规定得非常详尽。例如2005年12月的深圳市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不良行为”给出明确界定包括:(一)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建档案、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二)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的行为;(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并明确了认定和记录部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执法机构是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认定和记录部门。还要求记录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各自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采用下列文书予以认定和记录:(一)责令整改通知书;(二)责令停工通知书;(三)不良行为认定书;(四)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对通知书、认定书的内容提出要求:(一)当事人及工程项目名称。名称应当准确、完整,以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登记名称为准。不涉及具体工程的可不填写工程名称。(二)不良行为类别、表现形式。一次查实一个当事人多项不良行为的,可在同一份文书中记录。(三)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四)整改要求。(五)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告知。(六)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签名(适用于现场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及《责令停工通知书》)。(七)单位盖章。属委托执法的,应盖委托机关公章。(八)签收人签名及签收日期。(九)见证人签名。无见证人或见证人拒签的除外。(十)送达情况说明及其他事项。等等十分规范。可见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记录、和管理、处罚等等,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文章TAG: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划分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