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纳税人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连同附送资料交登记窗口予以审核,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证件及资料1.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开业的证件及复印件2. 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 验资报告5. 经营场所证明6. 《税务登记证表》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现在都是三证合一了,只要你去办理了营业执照,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2,一般纳税人登记后如何办里网上报税程序

网上办税简易操作流程  (一)基本要求和步骤  1.实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应先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注册(电脑用户注册,打印协议、税局盖章生效,并开通帐号),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2.联互联网,打开网页浏览器,输入国家税务局网址  3.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菜单,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输入用户名(即税务登记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业务操作。  (二)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流程(以增值税申报为例)  1.点击【申报征收】菜单,进入申报界面,左边会显示该企业可以进行申报的税种。选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点击【进入申报】按钮。  2.统弹出对话框:上传申报描述文件。该文件与申报文件存放在同一位置,文件名为“RepFileInfo.Xml”,点击【浏览】,选择该文件,然后点击【确定】按钮,上传该文件。  3.上传申报描述文件成功后系统后自动跳转到“上传申报文件”界面。根据系统给出的需上传的文件种类,逐个点击【浏览】选择需上传的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弹出您此次申报所有报表名称以供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弹出“文件上传结果”页面,如果上传成功,会提示您“文件上传成功,后台正在处理申报,您可以通过申报结果查询功能稍侯再查询结果”。  4.用户可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结果查询】获得处理后的申报结果,如果申报结果中提示申报成功,即可进行“缴税”操作。  5.进入缴税功能。可以从“申报征收”的首页进入,或者在申报成功后进入。  6.网上缴税”页面中显示企业欠税信息列表,在“待处理税款”一列可以查看到某个税种的欠税数额明细。  7.点击“清缴税款”按钮,系统弹出提示询问是否确定继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从您的银行进行扣款。  8.如果系统提示扣款成功,表示本次已全额扣税,用户即完成了本次网上申报缴税的全部操作。此时可点击“注销登录”按钮,退出网上办税大厅。
到税务局把你的密钥考来,在网上下载软件,把密钥考进,才能在网上申报。

一般纳税人登记后如何办里网上报税程序

3,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先向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再办理地税。提供营业执照、租用办公场所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个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分别向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就可以了!!!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一)购领发票必备资料要求: 1.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购票申请的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经办人身份证明; B.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关证明; C.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2.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二)申请购买发票的程序 1.填写发票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或保证金。 2.对于提出申请购票的单位或个人,工作人员先核实其购票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准许经营范围是否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3.对已使用过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再次申请领购发票的,查核其发票存根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月报表》的领用号码是否相符,查核发票的实际开具使用情况与《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数据和内容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购票或限其停用发票一段时期。 4.审核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准予购票,批准购票数量,应维持购票人使用二个月左右。 5.对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购票单位或个人,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发票管理窗口"收取保证金开具收据。 6.对外开票。发票窗口具有对外零星开票功能。开票、收税分别专人负责。开具发票前严格按照代开发票的范围、条件认真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不予受理。 申领发票所用的章是财务章!!!!
在你营业执照办妥后30日内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先去国税,去的时候把你企业的重要东西(比如说公章、营业执照)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到税务局大厅里找税务登记的窗口,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就行了,不用紧张,这个好办。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4,国税网上申报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税指南 一、网上申报系统的适用对象 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除以下几种情况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二)逾期申报; (三)办理延期申报或缓缴税款; (四)无法通过 “一窗式”票表稽核,需进行人工干预; (五)有同一属期多次申报等非正常申报情况; (六)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七)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提前进行当月的抄报税以及纳税申报; (八)国税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除上述八种特殊情况外,纳税人确认以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备案、变更和注销 (一)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2、《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查验后退回);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 备案手续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税人办理完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取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注册码,于次月的申报期开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 (二)纳税人如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或要求终止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填写《申请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登记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注销其网上申报方式的使用权。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的纳税人应到变更后的国税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登记表》,强行注销其网上申报资格。 1、注销税务登记; 2、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受理申报数据成功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抄报税。抄报税成功后,网上申报受理岗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通过后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将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完成。 非防伪税控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受理成功后,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完成。 (二)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前,必须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 (三)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申报后可即时查询申报受理结果。如系统显示“申报受理不成功”,纳税人可根据系统提示的信息修改申报数据并重新申报。系统显示“申报受理成功”后,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应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作废申报,之后再重新进行网上申报。 (四)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一套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于抄税时报送。网上申报受理岗负责接收并核对纳税人的纸质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无缺。 非防伪税控纳税人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四、抄报税处理 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应在当月申报期内携带税控IC卡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事项。网上申报受理岗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对申报数据进行“一窗式”比对。经比对通过并扣缴税款成功后,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管理岗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 如有异常情况,按以下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一)经“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的,网上申报受理岗应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并立即移交给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处理。 异常情况处理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对照,属合理异常的,解除异常,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属其他不符的,按照“一窗式”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经“一窗式”比对通过但因银行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成功扣款的,网上申报受理岗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纳税人应及时在约定银行帐户存入足够缴纳税款的金额,由网上申报受理岗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网上申报受理岗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 五、简要流程 (一)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 (二)等候培训通知 (三)参加操作培训 (四)上网进行申报:系统登录→导入发票信息→生成申报表→发送报表→获取扣款结果→获取申报结果反馈信息→申报完成
我要申报
第一步:插上UK,打开“开始——登录网上报税—客户端模式(白色UK专用)”。第二步:输入密码,登录。第三步:进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第四步:功能操作区——我的权限——2005版财务报表第五步:点击“2005版财务报表”前面的“+”,分别填报“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填好后点击“财务报表确认申报”,进行申报。第六步:点击“一般纳税人申报”前的“+”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填报下列各项报表,填写完毕点击“增值税确认申报”,进行申报。

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 税务开通 工商财税 税务局 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扩展资料:税务登记证使用主体: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税务登记
需要收费的。公司注销流程:一、注销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开户印鉴卡;5、一般账户开户申请书、印鉴卡;6、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刻章备案卡;7、公司验资报告;8、公司章程;9、公司成立至今的凭证、账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等文件;(注:如有进出口业务,还需提供以下文件)10、外汇IC卡;11、财政登记证正副本;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
地税: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如无齿有关部门批复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 、法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可办完税务登记后凭正本或副本办理) 5、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自有房产的持房产证复印件,非自有的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7、企业章程复印件国税:1、税务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5、法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经营地点、场所证明或租房协议购地合同复印件1份 8、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提供董事会成员名单一份加盖公章) 9、财务制度复印件一份 10、若超出领取营业执照30日,做延期说明一份这是开发区的要求,具体的你要到当地税务局领取税务登记提示我办过超麻烦尤其是国税,好得没准她会告诉你怎样弄,不好的你就一边一边去吧!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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