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没有免费的劳动法律师咨询热线

安徽律师程韦伟为您答复;建议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或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祝你顺利!
你好,我是专业劳动法律师。qq85090354,可以联系咨询。依照劳动法规定,你只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就可以办理手续离职的。其实单位批不批准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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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小时在线律师QQ 在线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QQ 劳动争议 律师们都来看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但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或者公司经合法程序制定的管理制度有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扣除你部分工资,如果没有,则不能。?  希望有助于你问题的解决。? ?
qq:99493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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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律援助

你们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没给你缴纳社医保的话,公司应该给你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你在工作期间的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来处理,公司也应当给你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和相应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从用工第一天开始必须给劳动给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当从第二个月付你双倍的工资。 劳动纠纷机制的解决办法: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到法院起诉(必须先仲裁才能起诉,一般仲裁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的)。 公司不愿协商处理的话,你说你就去劳动局举报公司违法的地方,没签劳动合同,没给员工交社医保,还有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仲裁委解决你的劳动纠纷问题。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连续在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知道你是否向单位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请求没有?如果没有,用人单位自己不会主动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00年,单位与你们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到2003年,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已到期。但单位直到2005年才终止了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到现在已经近5年时间了,如果你也没有申请仲裁,那么现在由于超过了时效,也不能通过仲裁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了。
你好!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你所谓的老板是属于包工队的那种性质还是公司性质?
首先,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你的劳动关系也是法律保护的,属于雇佣关系,也就是你提供劳务,老板给付报酬。根据先关司法解释,承包人与发包人只要存在承发包关系的,就应当对劳动者的伤害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方要求给付,对方在全额支付后可以向他方追偿。对于你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双倍工资的条款以及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该由你的老板支付药费以及误工和将来的伤残后的残疾赔偿金但是现在建议你先协商解决,现看病

劳动法律援助

4,免费拖欠工资法律援助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这是典型的拖欠工资,可以去起诉他,要不然让民政局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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