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模板,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字体有何要求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6-03 15:19:24
1,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字体有何要求
2,资产评估工作计划书怎么写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应当履行的评估程序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 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所需的收集的资料及配合工作等 2,签订业务约定书.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 评估收费等内容.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 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 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该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4,现场调查.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无论项目大小,均 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搜集资料,勘查实物资产,审核财务资料及实 物资产运行情况,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5,收集评估资料.主要是搜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权属,资产存在状 况,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根据搜集的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 用性的评价和判断,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由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项目 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 并按照本公司内部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 出具报告. 8,工作底稿归档.按照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底稿归档. 上述程序中,如需删减或增加,应该报经内部审核. 评估工作的基本步骤 二,评估工作的基本步骤 整个评估工作一般分为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前期洽谈与准备: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 务承接能力, 当决定承接后, 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搜集的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 考虑本公司内部评 估师擅长情况进行安排. 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项目还需要考虑安排相关 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财务资 料,权属证明资料,实物资产的运行资料,并与委托方相关专业人员一起讨论实物资产的清 查方案或办法以及其他非实物资产存在性的问题, 比如采取询问, 函证, 核对,监盘, 勘查, 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所有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整理和归纳并编制相应的分析意见以 备后期审核和评定估算. 在现在调查阶段最为重要的是明确是否存在收到限制的情况, 如果 存在某种程度的限制,必须及时报告并与委托方沟通,从而明确评估报告的类型. 第三步,市场询价,评估方法的选择及评定估算.现场调查结束后,如果属于综合性的项 目的, 现场负责人应该分别不同的分工由项目组成员先整理好各自负责调查的资料后, 召开 总结分析会,由局部信息上升为全面的和整体的信息,在上述基础上,首先从方法的适用性 方面进行分析和明确, 其次是对参数的选择及其适用性进行分析和明确, 第三是对两种或两 种以上方法适用性进行再次的决策和做出最终的选择, 第四是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及资产组 组合的资产进行价格查询并在"货比三家"的思路下确定重置价值(成本法)等,第五是在上 述基础上按照资产价值估算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得出评估价值. 第四步:形成报告初稿,履行沟通及内部复核程序,出具评估报告.报告初稿由项目负责 人统筹编制,完成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中出现重大争议的,应该及时报公司负责 人审核并协调.内部的复核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即现场负责人复核,重点是保证资料的完整 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不重不漏等;项目负责人复核,重点是方法选择的恰当性, 资料来源的合规性,参数确定的合理性等;公司负责人复核,重点是项目限制性及其解决, 项目不确定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的初步明确 1,评估目的:委托方确定的该项目评估目的为 .根据洽谈,项目具体情况 为 ,经过协商最后明确该项目的评估目的为………………….. 2,价值类型:根据评估目的及资料搜集等方面分析,并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本项目的价 值类型确定为: . 3,评估对象及范围:根据本所与委托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本次评估基准 日 年 月 日;评估对象包括 ,具体为:详见统计表. 4,评估搜集资料内容:本次评估所要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 (详细说明并附入"所需提供 或搜集的资料清单") 5,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详细说明前期调查或准备过程中搜集到的信息情况, 以便让所有参与该项目的评估人员 对项目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项目组成员安排及 评估项目组成员安排 四,评估项目组成员安排及进度安排 1,项目组及评估对象 人员 评估对象名称 2,计划进度 分准备,现场,汇总和报告四个阶段进行,现场阶段每组安排见上表,原则上现场 天内 完成.总体上, 评估时间安排是: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各阶段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主要是了解企业情况,编制评估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准 备评估初步资料等. (2)现场阶段 月 日- 月 日完成现场调查,上述现场阶段均包括现场勘查,资料搜集,调查询问,整 理工作底稿和撰写调查说明等所需时间. (3)汇总与交换意见阶段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现场负责人将所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出具相关的说明, 部分 资料必须与委托方及其负责人的交换意见, 有关资料及报告初稿均应由委托方相关的人员签 章.现场负责人应该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总结并连同底稿交至项目负责人处汇总. (4)报告阶段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评估报告初稿待复核, 月 日出具报告. 五,评估中的一些其他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原则; 2,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评估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3,在进行财务资料审计中,注意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考核指标,合同,协议,章 程等,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重要合同,经济责任书,以前年度审计或评估等; 4,评估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评估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 交换意见, 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 不得在现场议及 相关评估结果或评估意见. 5,各评估小组成员应在评估进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 六,费用预算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组 年 月 日
3,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扩展资料内容格式(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和相关附件构成。下面依顺序介绍其基本内容。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 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 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 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 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 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 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 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 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二)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说明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 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 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 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着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 利益。 按有关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 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 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和制作: 1.“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的基本内容 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书 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介绍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 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是由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这部 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③关 于评估范围的说明;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⑥资 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资产评估报告书案例范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IVNzOhXF5mcK4N0M4KTQw提取码: 8auu
4,节能评估报告怎么写
节能评估报告 一、节能评估报告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 二、节能评估报告的类型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三、节能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评估依据; 2、项目概况; 3、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5、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6、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7、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结论。 四、项目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项目建设单位的详细介绍; 2、项目的详细介绍; 3、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4、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5、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6、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7、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内容深度要求 一、评估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三)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一)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二)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六、节能措施评估 (一)节能措施 1、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2、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 (二)单项节能工程 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 (三)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九、附图、附表 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相关的政策法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六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 节能评估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应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编制。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三章 节能审查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第十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十一条 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应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第十四条 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一同印发。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第四章 监管和处罚 第十七条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由项目审批、核准机关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 第十九条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负责节能评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评审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节能评估报告按照项目能耗分为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评估报告书,做过很多类似的报告,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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