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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发银行万用金电话分期还款业务

没有问题,浦发为了赚取利息,比如,你取现1000,每月的利息是6.74,,一年就是80.88

浦发银行万用金电话分期还款业务

2,建行每月3元的存量扣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建行的短信通知服务了,不过你开通建行短信通知是应该事先与你沟通好的才给你开通。如果你的手机换号了,就必须尽快去银行注销短信或是更换手机号码,要求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介质就是储蓄卡或是存折到银行办理就行了。

建行每月3元的存量扣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3,贷记卡和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准贷记卡和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一般可以透支取现,透支取现收取透支利息,刷卡消费可享受免息期。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银行卡,可以透支取现,可以透支消费,但透支消费后往往没有免息期。 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
理论上信用卡就是贷记卡,同样可以透支消费,只不过贷记卡是信用卡的前身,在当时没有完备的银行联网设备下产生的,也就是说当时的贷记卡如果有拖欠还款或者延期还款是不记录个人信用记录的准贷记卡又是贷记卡的一种,是需要存了保证金才能透支消费的 不过现在的贷记卡已经和信用卡一样拥有个人信用报告了
贷记卡为消费卡,可在一定金额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免息;信用卡为准贷记卡,可透支消费取现,但是收透支利息的。
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国外信用卡就是贷记卡.准贷记卡是我国在发展信用卡过程中的一个过度性产品,随着贷记卡的普遍发行,准贷记卡目前都是存量卡,几乎没有新发的准贷记卡了.贷记卡透支取现,第2天就开始计算利息;透支消费的话根据消费日期,有20-50天的免息期,免息期结束后也开始计算利息了.

贷记卡和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4,这几天浦发银行打电话让办万用金 说可以给你卡上打7万元用利息是

是的
一种名为“万用金”的新业务正在浦发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中蔓延,只要同时拥有浦发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开通这项业务,浦发行将根据客户信用卡的额度向其借记卡里最高放入同比例的现金,这笔资金是浦发行在客户信用额度之外给其自由使用的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当然也包括套现。业务创新或信用套现?浦发行的“万用金”个人信贷业务最早试行于去年年初,依托信用卡,在不占用信用额度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持卡者的取现额度。但与试点时也有所不同,首先是利率不同,试点时的一年期利率约为12%至14%,现在为8%;其次,试点时别的银行借记卡也可办理,现在只限定为浦发行的借记卡。以取现额度为1万元的一张信用卡为例,“万用金”业务使得持卡者在其借记卡中也最多拥有了1万元的取现额度,且不收手续费,只需按每月还款,可选择分6期或12期。现行信用卡取现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浦发行为3%,以1000元为起点,低于1000元收30元手续费。此外,从取现之日起,浦发行还要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18.25%)计算收取透支利息。“万用金”业务贷款利率比信用卡透支利率要低,1万元一年期贷款每月只需还款900.7元(其中利息为67.4元),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年利率为8.084%;贷款两年,年利率为7.9%;贷款3年,年利率为7.971%,并且都是按月分期偿还。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分析,“万用金”业务主要有两个卖点,一是相对于信用卡取现而言,利率较低,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相当;二是对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用户可随用随取。早在2001年初,汇丰银行就曾在香港推出了“万用金”,申贷者免保人、免抵押、免信用保险费,可申请到相当于月薪五倍左右的额度,最高以80万港元为限;提前三个月申请、通过核贷后,无须账户管理费,年利率为13%。汇丰银行对申贷者的申贷条件、还款方式等都有所限制。而浦发行复制此项业务时,却降低了准入标准,与客户达成此项业务往往只需双方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即可,而且几乎每个接到电话的客户都会被告知因为你是高端客户或优质客户,才会为你特别办理该业务。但有些信用卡客户原本的信用额度就非常低,甚至还有些人连信用卡都没使用过,浦发行优质客户的标准确实低了点。浦发行对“万用金”客户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客户提前还款要支付3%的违约金,而鼓励客户接受分期还款的方式,利息和本金的计算按照等本息法计算,即开始利息归还的多,后期本金归还的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有打着信用卡的幌子合法套现的嫌疑,与此前一些机构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收取手续费的手段如出一辙,只不过浦发行通过把这种行为转化为信贷指标而使其表面合法化了。此外,在目前信用卡制度下,银行有义务监控持卡人的用卡安全和用卡情况,为了信用卡的安全,银行原则上鼓励刷卡消费而不鼓励现金取现,因为后者对银行来说风险监控更加困难。信用卡没有任何抵押,风险基本上由银行承担,提现额通常被限制在总额度的50%以下,同时设立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都是为了提高取现透支成本。但“万用金”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率比试点时几乎降了一半,似乎在鼓励客户套现,而且个人可以把借记卡中增加的信用额度全部提现。虽然浦发行也要求提现必须写明用途,而且规定如果不按照用途使用,有权追回贷款。但资金一旦被提现,银行根本无法监控资金去向,上述规定形同虚设。因此,这样的规定可能是浦发行针对各种法规、条例制定的应对措施,况且在产品的用途上还有一个选择:“其他”,这也许是“万用”的最好诠释。信用额度变身信贷资金根据规定,个人信贷不能用于投资活动,同时还要注明信贷资金的具体用途,如被用于买房、购车等消费行为,而“万用金”却极有可能使得个人小额信贷会成为一些投资客的现金来源。相较于个人小额贷款繁复而严格的规定,“万用金”无疑提供了一种极为简便和自由的个人小额信贷业务,即信用卡客户只需通过电话提前数天通知银行转账即可。万用金不能直接取现,而是要先划到申请者的借记卡内,实质是信用贷款。信用卡额度由信用卡部门核定,而“万用金”额度却不在信用额度之内,它以贷款的形式存在,是以信用卡为基础而发放的信贷额度,而信贷额度的审核一般由信贷部门决定,“万用金”额度的确定有越权嫌疑。将信用额度与“万用金”额度相加,客户总额度最多将相当于原信用额度的2倍,而客户本身的基础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银行贸然给予客户增加一倍的信贷额度,变相地降低了个人信贷发放标准,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虽然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界定银行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但大部分银行并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其原因并不在于其技术难度有多大,而在于其风险控制和行为性质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操作上风险。这主要表现在,如果“万用金”是个人信贷,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监督资金的用途;如果是信用卡贷款,超出原来额度的那部分是银行给予的临时额度还是永久额度;以低于现行的18%的取现透支利率,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等。而且,如果是信用贷款,就应该准许客户提前还款,不能收取违约金等。上述问题不解决,“万用金”就存在违规操作的嫌疑。而且,银行在信用额度之外增加同等额度的现金给客户,使得卡外套现成为常规操作手法,现金去向更加难以监测,而银行因此要承担的恶意套现风险会较信用卡更大,如果不严格规范,很容易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率大幅上升。追求短期暴利业内人士认为,浦发行之所以敢于在“万用金”上尝鲜,可能与其追求在信用卡领域的短期利益有关。截至去年年底,浦发行信用卡的发卡量约为170万张,远不能与工行、招行等的2000多万张相提并论,即使在股份制银行中也不占优势,更别说盈利了。通过“万用金”业务,浦发行一方面可以激活一些长期不使用的休眠卡,同时对于使用率高的活卡,可以增加利息收入,盘活存量信用卡资产。比如,客户的信用额度为1万元,银行在他的借记卡中存进1万元,客户可以随时取现消费,每月偿还利息67.4元,则一年的利息收入为808.8元。而通过信用卡支取现金1万元,按照18%的年透支利率计算,为1800元,再加3%的手续费,高于“万用金”方式获得的利息收入,但在现实中,只有极少数客户在取现后会在1年后再归还。如果客户在一个月之内就将取现资金归还,银行获得的透支利息仅为150元,再加上3%的手续费,为150元,总收入为300元,仅为以“万用金”业务收入的37%左右。而且,“万用金”业务的上述收入并不包含信用卡客户在原有信用额度内透支利息收入,同时由于审核程序简便,成本也大大降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万用金”业务通过设定客户提前还款的限制条件,并尽量放大贷款额度,使得银行的收益远远大于依靠信用卡取现透支利息的收入。

5,浦发银行万用金还款有压力 30万分期12个月 已还款6个月 可以再次申

恐怕不行,分期中不能再分期,我建行信用卡15万,分期12,这才准备还第一月,就没能力了,愁死了,太痛苦了
一种名为“万用金”的新业务正在浦发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中蔓延,只要同时拥有浦发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开通这项业务,浦发行将根据客户信用卡的额度向其借记卡里最高放入同比例的现金,这笔资金是浦发行在客户信用额度之外给其自由使用的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当然也包括套现。业务创新或信用套现?浦发行的“万用金”个人信贷业务最早试行于去年年初,依托信用卡,在不占用信用额度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持卡者的取现额度。但与试点时也有所不同,首先是利率不同,试点时的一年期利率约为12%至14%,现在为8%;其次,试点时别的银行借记卡也可办理,现在只限定为浦发行的借记卡。以取现额度为1万元的一张信用卡为例,“万用金”业务使得持卡者在其借记卡中也最多拥有了1万元的取现额度,且不收手续费,只需按每月还款,可选择分6期或12期。现行信用卡取现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浦发行为3%,以1000元为起点,低于1000元收30元手续费。此外,从取现之日起,浦发行还要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18.25%)计算收取透支利息。“万用金”业务贷款利率比信用卡透支利率要低,1万元一年期贷款每月只需还款900.7元(其中利息为67.4元),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年利率为8.084%;贷款两年,年利率为7.9%;贷款3年,年利率为7.971%,并且都是按月分期偿还。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分析,“万用金”业务主要有两个卖点,一是相对于信用卡取现而言,利率较低,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相当;二是对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用户可随用随取。早在2001年初,汇丰银行就曾在香港推出了“万用金”,申贷者免保人、免抵押、免信用保险费,可申请到相当于月薪五倍左右的额度,最高以80万港元为限;提前三个月申请、通过核贷后,无须账户管理费,年利率为13%。汇丰银行对申贷者的申贷条件、还款方式等都有所限制。而浦发行复制此项业务时,却降低了准入标准,与客户达成此项业务往往只需双方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即可,而且几乎每个接到电话的客户都会被告知因为你是高端客户或优质客户,才会为你特别办理该业务。但有些信用卡客户原本的信用额度就非常低,甚至还有些人连信用卡都没使用过,浦发行优质客户的标准确实低了点。浦发行对“万用金”客户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客户提前还款要支付3%的违约金,而鼓励客户接受分期还款的方式,利息和本金的计算按照等本息法计算,即开始利息归还的多,后期本金归还的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有打着信用卡的幌子合法套现的嫌疑,与此前一些机构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收取手续费的手段如出一辙,只不过浦发行通过把这种行为转化为信贷指标而使其表面合法化了。此外,在目前信用卡制度下,银行有义务监控持卡人的用卡安全和用卡情况,为了信用卡的安全,银行原则上鼓励刷卡消费而不鼓励现金取现,因为后者对银行来说风险监控更加困难。信用卡没有任何抵押,风险基本上由银行承担,提现额通常被限制在总额度的50%以下,同时设立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都是为了提高取现透支成本。但“万用金”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率比试点时几乎降了一半,似乎在鼓励客户套现,而且个人可以把借记卡中增加的信用额度全部提现。虽然浦发行也要求提现必须写明用途,而且规定如果不按照用途使用,有权追回贷款。但资金一旦被提现,银行根本无法监控资金去向,上述规定形同虚设。因此,这样的规定可能是浦发行针对各种法规、条例制定的应对措施,况且在产品的用途上还有一个选择:“其他”,这也许是“万用”的最好诠释。信用额度变身信贷资金根据规定,个人信贷不能用于投资活动,同时还要注明信贷资金的具体用途,如被用于买房、购车等消费行为,而“万用金”却极有可能使得个人小额信贷会成为一些投资客的现金来源。相较于个人小额贷款繁复而严格的规定,“万用金”无疑提供了一种极为简便和自由的个人小额信贷业务,即信用卡客户只需通过电话提前数天通知银行转账即可。万用金不能直接取现,而是要先划到申请者的借记卡内,实质是信用贷款。信用卡额度由信用卡部门核定,而“万用金”额度却不在信用额度之内,它以贷款的形式存在,是以信用卡为基础而发放的信贷额度,而信贷额度的审核一般由信贷部门决定,“万用金”额度的确定有越权嫌疑。将信用额度与“万用金”额度相加,客户总额度最多将相当于原信用额度的2倍,而客户本身的基础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银行贸然给予客户增加一倍的信贷额度,变相地降低了个人信贷发放标准,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虽然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界定银行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但大部分银行并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其原因并不在于其技术难度有多大,而在于其风险控制和行为性质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操作上风险。这主要表现在,如果“万用金”是个人信贷,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监督资金的用途;如果是信用卡贷款,超出原来额度的那部分是银行给予的临时额度还是永久额度;以低于现行的18%的取现透支利率,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等。而且,如果是信用贷款,就应该准许客户提前还款,不能收取违约金等。上述问题不解决,“万用金”就存在违规操作的嫌疑。而且,银行在信用额度之外增加同等额度的现金给客户,使得卡外套现成为常规操作手法,现金去向更加难以监测,而银行因此要承担的恶意套现风险会较信用卡更大,如果不严格规范,很容易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率大幅上升。追求短期暴利业内人士认为,浦发行之所以敢于在“万用金”上尝鲜,可能与其追求在信用卡领域的短期利益有关。截至去年年底,浦发行信用卡的发卡量约为170万张,远不能与工行、招行等的2000多万张相提并论,即使在股份制银行中也不占优势,更别说盈利了。通过“万用金”业务,浦发行一方面可以激活一些长期不使用的休眠卡,同时对于使用率高的活卡,可以增加利息收入,盘活存量信用卡资产。比如,客户的信用额度为1万元,银行在他的借记卡中存进1万元,客户可以随时取现消费,每月偿还利息67.4元,则一年的利息收入为808.8元。而通过信用卡支取现金1万元,按照18%的年透支利率计算,为1800元,再加3%的手续费,高于“万用金”方式获得的利息收入,但在现实中,只有极少数客户在取现后会在1年后再归还。如果客户在一个月之内就将取现资金归还,银行获得的透支利息仅为150元,再加上3%的手续费,为150元,总收入为300元,仅为以“万用金”业务收入的37%左右。而且,“万用金”业务的上述收入并不包含信用卡客户在原有信用额度内透支利息收入,同时由于审核程序简便,成本也大大降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万用金”业务通过设定客户提前还款的限制条件,并尽量放大贷款额度,使得银行的收益远远大于依靠信用卡取现透支利息的收入。

6,如果借用浦发银行20万的万用金三年还清需要支付多少额外费用

浦发银行2015年万用金利率:按照提供的贷款1万元计算,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年利率为8.084%。贷款两年,年利率为7.9%;贷款3年,年利率为7.971%。“万用金”的具体用途:首先,客户要先拥有两张浦发银行的,一张为借记卡,一张为信用卡。开通“万用金”业务后,银行会在客户的借记卡中存入信用卡信用额度之外的一笔资金,这笔资金供客户在一年内使用,并按月收取手续费。当客户希望一次性还清剩余款项时,按照,需要支付剩余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也就是说,客户需要按月支付手续费,无论客户是否真正使用过这笔套现资金。
一种名为“万用金”的新业务正在浦发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中蔓延,只要同时拥有浦发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开通这项业务,浦发行将根据客户信用卡的额度向其借记卡里最高放入同比例的现金,这笔资金是浦发行在客户信用额度之外给其自由使用的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当然也包括套现。业务创新或信用套现?浦发行的“万用金”个人信贷业务最早试行于去年年初,依托信用卡,在不占用信用额度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持卡者的取现额度。但与试点时也有所不同,首先是利率不同,试点时的一年期利率约为12%至14%,现在为8%;其次,试点时别的银行借记卡也可办理,现在只限定为浦发行的借记卡。以取现额度为1万元的一张信用卡为例,“万用金”业务使得持卡者在其借记卡中也最多拥有了1万元的取现额度,且不收手续费,只需按每月还款,可选择分6期或12期。现行信用卡取现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浦发行为3%,以1000元为起点,低于1000元收30元手续费。此外,从取现之日起,浦发行还要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18.25%)计算收取透支利息。“万用金”业务贷款利率比信用卡透支利率要低,1万元一年期贷款每月只需还款900.7元(其中利息为67.4元),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年利率为8.084%;贷款两年,年利率为7.9%;贷款3年,年利率为7.971%,并且都是按月分期偿还。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分析,“万用金”业务主要有两个卖点,一是相对于信用卡取现而言,利率较低,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相当;二是对资金用途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用户可随用随取。早在2001年初,汇丰银行就曾在香港推出了“万用金”,申贷者免保人、免抵押、免信用保险费,可申请到相当于月薪五倍左右的额度,最高以80万港元为限;提前三个月申请、通过核贷后,无须账户管理费,年利率为13%。汇丰银行对申贷者的申贷条件、还款方式等都有所限制。而浦发行复制此项业务时,却降低了准入标准,与客户达成此项业务往往只需双方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即可,而且几乎每个接到电话的客户都会被告知因为你是高端客户或优质客户,才会为你特别办理该业务。但有些信用卡客户原本的信用额度就非常低,甚至还有些人连信用卡都没使用过,浦发行优质客户的标准确实低了点。浦发行对“万用金”客户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客户提前还款要支付3%的违约金,而鼓励客户接受分期还款的方式,利息和本金的计算按照等本息法计算,即开始利息归还的多,后期本金归还的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有打着信用卡的幌子合法套现的嫌疑,与此前一些机构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收取手续费的手段如出一辙,只不过浦发行通过把这种行为转化为信贷指标而使其表面合法化了。此外,在目前信用卡制度下,银行有义务监控持卡人的用卡安全和用卡情况,为了信用卡的安全,银行原则上鼓励刷卡消费而不鼓励现金取现,因为后者对银行来说风险监控更加困难。信用卡没有任何抵押,风险基本上由银行承担,提现额通常被限制在总额度的50%以下,同时设立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都是为了提高取现透支成本。但“万用金”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率比试点时几乎降了一半,似乎在鼓励客户套现,而且个人可以把借记卡中增加的信用额度全部提现。虽然浦发行也要求提现必须写明用途,而且规定如果不按照用途使用,有权追回贷款。但资金一旦被提现,银行根本无法监控资金去向,上述规定形同虚设。因此,这样的规定可能是浦发行针对各种法规、条例制定的应对措施,况且在产品的用途上还有一个选择:“其他”,这也许是“万用”的最好诠释。信用额度变身信贷资金根据规定,个人信贷不能用于投资活动,同时还要注明信贷资金的具体用途,如被用于买房、购车等消费行为,而“万用金”却极有可能使得个人小额信贷会成为一些投资客的现金来源。相较于个人小额贷款繁复而严格的规定,“万用金”无疑提供了一种极为简便和自由的个人小额信贷业务,即信用卡客户只需通过电话提前数天通知银行转账即可。万用金不能直接取现,而是要先划到申请者的借记卡内,实质是信用贷款。信用卡额度由信用卡部门核定,而“万用金”额度却不在信用额度之内,它以贷款的形式存在,是以信用卡为基础而发放的信贷额度,而信贷额度的审核一般由信贷部门决定,“万用金”额度的确定有越权嫌疑。将信用额度与“万用金”额度相加,客户总额度最多将相当于原信用额度的2倍,而客户本身的基础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银行贸然给予客户增加一倍的信贷额度,变相地降低了个人信贷发放标准,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虽然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界定银行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但大部分银行并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其原因并不在于其技术难度有多大,而在于其风险控制和行为性质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操作上风险。这主要表现在,如果“万用金”是个人信贷,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监督资金的用途;如果是信用卡贷款,超出原来额度的那部分是银行给予的临时额度还是永久额度;以低于现行的18%的取现透支利率,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等。而且,如果是信用贷款,就应该准许客户提前还款,不能收取违约金等。上述问题不解决,“万用金”就存在违规操作的嫌疑。而且,银行在信用额度之外增加同等额度的现金给客户,使得卡外套现成为常规操作手法,现金去向更加难以监测,而银行因此要承担的恶意套现风险会较信用卡更大,如果不严格规范,很容易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率大幅上升。追求短期暴利业内人士认为,浦发行之所以敢于在“万用金”上尝鲜,可能与其追求在信用卡领域的短期利益有关。截至去年年底,浦发行信用卡的发卡量约为170万张,远不能与工行、招行等的2000多万张相提并论,即使在股份制银行中也不占优势,更别说盈利了。通过“万用金”业务,浦发行一方面可以激活一些长期不使用的休眠卡,同时对于使用率高的活卡,可以增加利息收入,盘活存量信用卡资产。比如,客户的信用额度为1万元,银行在他的借记卡中存进1万元,客户可以随时取现消费,每月偿还利息67.4元,则一年的利息收入为808.8元。而通过信用卡支取现金1万元,按照18%的年透支利率计算,为1800元,再加3%的手续费,高于“万用金”方式获得的利息收入,但在现实中,只有极少数客户在取现后会在1年后再归还。如果客户在一个月之内就将取现资金归还,银行获得的透支利息仅为150元,再加上3%的手续费,为150元,总收入为300元,仅为以“万用金”业务收入的37%左右。而且,“万用金”业务的上述收入并不包含信用卡客户在原有信用额度内透支利息收入,同时由于审核程序简便,成本也大大降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万用金”业务通过设定客户提前还款的限制条件,并尽量放大贷款额度,使得银行的收益远远大于依靠信用卡取现透支利息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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