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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股和股份的区别

干股就是不出资,股份就是要出资.

干股和股份的区别

2,原始股和干股的区别以及分红怎么计算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花钱买的 ;干股是不花钱的;分红都是按照股份数量计算的

原始股和干股的区别以及分红怎么计算

3,什么是干股和虚拟股

干股,就是不用出钱就能得到的股票——同时也是真实的股票,有股息。 虚拟股,就像炒股比赛里的股票那样,假的。

什么是干股和虚拟股

4,企业的干股是什么

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我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
股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干股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如下:一、干股不是法律词汇,而是民间用语,实际上体现的是分红关系而不是股权所有。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分红依据也是来源于公司法。《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我国公司法承认的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门峡市叶先生来电咨询: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由于我工作成绩突出并有重大科研成果,公司老板给予我10%的公司股份作为奖励,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登记,但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前几天,公司由于一个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判决老板、其他股东,还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我在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时,我经过询问和落实,才知道原来公司注册时老板和原来的股东没有按出资协议履行出资义务。请问,我作为干股股东,对公司的虚假出资情况并不知情,需要承担责任吗?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东会解答:你这个案例属于干股股东的责任承担问题。所谓“干股股东”是指没有实际出资,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并被记载为公司股东的股东。你作为合法的受让人和干股股东,具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你具有股东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该规定(三)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由于你受让该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因此你没有承担连带赔偿的义务,仍应由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你对你不知或不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你举证不能,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在受让股份时,如没有特别的约定,在你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可向原转让股权的股东进行追偿。从上面的分析并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应该积极收集相应证据,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提出有利证据,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法院判决你承担责任,你可向原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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