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司的信用业务是什么,券商的类信贷业务是怎么回事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7-03 10:30:52
本文目录一览
1,券商的类信贷业务是怎么回事
类信贷业务就是融资业务,客户可以向券商借钱买入股票,按约定的时间卖出股票,还款。
2,证券公司授信业务品种包括哪些
业务范围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3,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的授信方式一般有哪些
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客户提供股票作为抵押 证券公司将相应的资金借给客户 叫做以券融资另一种就是客户提供资金作抵押 证券公司借给客户相应的股票 叫做以资融券有相关的问题尽管问我 我正好是证券公司负责这方面的专员有两个方法提高:一个是做融资融券的时间很长了,而且信誉很好;另一个则是增加账户中的资金。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融与你可用来融通的证券或者资金,收取利息。通俗的说就是,借给股票让你卖出,借给资金让你买进。有关的还有各种融通额的百分比的计算,那个就不用咱们操心了,证券公司会算好的。融资买入、融券卖出集体而言有三种方式:1、分散信用模式,即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向金融市场融资融券即转融通,这种方式主要集中在发达资本市场,比如美国、香港2、集中信用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3、双轨制的信用模式,这种方式以中国台湾为代表
4,证券公司有哪些业务
(一)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二)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应遵循合法原则、效率原则和“三公”原则。1.合法原则是指证券公司不能受理按有关法规规定不能参与证券交易的人的委托,也不能受理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在整个代理过程中,证券公司只承担代理的责任,对于证券买卖后所形成的盈利与损失,无权参与分享,也无须承担责任。2.效率原则是指证券公司在进行经纪业务时注重效率。3.“三公”原则(三)证券自营业务由于证券公司在交易成本、资金实力、获取信息以及交易的便利条件等方面都比投资大众占有优势,因此,在自营活动中容易存在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对自营资金执行独立清算制度。自营业务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 户中提取现金。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六)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并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信用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补交差额。还有IB业务等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分类[编辑本段]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①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江海证券经纪公司。②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特点一是大都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是大都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因此,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的方式更适合我国证券公司。
文章TAG:
券商 公司 公司的 信用 券商公司的信用业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