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无力偿还股东会牵连吗,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吗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7-05 17:56:57
1,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一旦成立就成为独立的责任主体,具有独立人格,以其自身的全部资产对债务人承担责任。 二、一般情况下,股东只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在经营造成的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如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不正当控制公司,任意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等情况,该控制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四、从你陈述情况来看,你担任的是监事职务。现在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对你而言,最不利的后果也就是如果对外负债过大,清算结束你无法获得公司财产的分配了,但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连带债务责任。
2,公证贷款企业担保如若没偿还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九种情形: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连带责任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原公司法曾规定“公司向其它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该规定后被取消。“法人能不能作为合伙人”,最新公司法第十五条通过曲折的表述来对待这一问题。一般认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现行的立法规定,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的,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为了将来的立法,为修改《合伙企业法》埋下伏笔。目前,我国《合伙企业法》不允许企业为合伙人。、“我现在可以不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吗??”:你可以不还。因为: (1)贷款人只是你父亲、你只是跟他一起去并没有作担保人(如果作担保人你就有义务还款了),你没有用自己的财产偿还贷款的义务。 (2)但如果你继承了你父亲的财产:就要在所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的义务,当然,如果你放弃继承的遗产,你就不用再偿还。 2、但是:你家的财产(你父母共同的财产)要被分成两半了:一半用来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另一半归你母亲。如果你父亲的一半不足以偿还借款本金:这贷款就成呆账了:还不上了。除非你和母亲自愿偿还,否则的话就不用还了。 3、还有,银行贷款一般都会有抵押的,如果当时你父亲已经将你们的房子用了贷款的抵押,你不帮他还钱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就会被拍卖用来还贷。 4、“法律上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有。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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