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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间有偿借贷的处罚

应该是合法的吧,只要是利率在一定限度内。只是超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专门从事融资、借贷的业务而没有相应的资质,是违法的 企业间正常的资金借贷--仅此一例,并不以此为盈利目的,是合法的

企业间有偿借贷的处罚

2,违法发放贷款怎么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货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怎么处罚

3,发放信用贷款违法行为处罚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亘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这个“关系人”指的是:1、商业银行的董事2、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3、信贷业务人员4、商业银行的董事投资的公司5、商业银行监事的近亲属如果解决了问题,请点回答下面的"选为满意回答"支持下,谢谢。

发放信用贷款违法行为处罚

4,关于信用社违规贷款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1,这种贷款很明显是违规的,都不用任何申查就贷到款了2,信用社贷款给你与银行无关,最多也是信用社起诉你,但如果真的起诉你也不用怕,是他们违规贷款。3,应该不用什么证据的,其实一旦追究责任最大的应该是哪个担保的人,你没事的4,欠条是有期限的,过了一定的时间就没有什么效力了,一般是两年左右吧,具体再咨询下律师。5,信用社的贷款没有额度计算的,都差不多,关系好的就多贷点,没关系的就很难贷款,最多刚开始两万还要担保人或者房契之类的6,与银行无关,你投诉也没用,当然你可以到当地信用社说明情况,最主要是一旦追究也是担保人是第一责任,他这样应该说是欺诈的,你事情不大的,别担心7,信用社走的都是关系户,有熟人几十万都能贷到,没关系,没担保人,一分钱也别想贷到
我和你遇到同样的问题,我是这么处理的:到贷款的银行查询贷款使用人、批贷款的人。我当时只是查询了一下,欠三万,没几天贷款就被人立马还了,但是造成征信问题,我就打他们总行的电话,找客服投诉,然后当地银行回电话商量处理,然后处理征信删除不良信息,嫁接给贷款使用人。
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对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熟悉: 1、你说信用社未经调查就贷款给你,这只是信用社执行制度上的问题,最多算违规,你可以向银监会等有关管理和上级部门反映,但这是另一回事,说诈骗证据明显不足。而且,即使信用社是违规办理贷款,但也不影响信用社对你的贷款追偿权。 2、因为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名字是你,而且你也签字、押了手印,这就表明你承认此笔贷款是你贷的,这在法律上是最重要的证据,可以说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很难胜诉。 3、信用社的额度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可以达到这个额度。 4、你目前的状况,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胜算不大,应该还贷款。但你可以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请求法院向你朋友追偿你的欠款,胜诉应该有把握。 5、贷款到期后,按照贷款管理规定,无法偿还者可以展期,展期一年,总贷款期限也就成了二年。 6、如果信用社起诉你,目前唯一的突破点是贷款当天信用社给刘某开了存款帐户,并将贷款转入此帐户内,你可抓住这一点,来证明贷款资金不是你用的,但对胜诉的影响有限。最关键的是你当时在信用社贷款借据上签字、按手印,(这是最大的糊涂。) 楼上两位可能对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不太熟悉,回答不正确。在信贷关系中,贷款人是第一还款来源,担保人和抵押人是第二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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