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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险异地转移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肯定是有影响的。毕竟保险是在合肥购买的,因此享受相关社会待遇就只能在购买地进行,比如医疗保险,就只能在规定的当地医疗机构就医,否则是得不到支持报销的。比如以后的养老,需要办理转移(转入户口所在地)之后才可以享受养老金等等。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

2,医疗保险可异地转接吗

这是可以的
一、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www.want365.com/shebao

医疗保险可异地转接吗

3,医疗保险跨省能否转

2010年7月1日齐可以申请转移了。你可以百度一下相关新闻信息。
人资部新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一办法将今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医疗保险跨省能否转

4,医疗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

1、可以转移,你到你的贵港的经办机构拿个人帐户转移申请表,填写(表格具体内容要怎么填写你要咨询好)好,拿去南宁经办机构,他们就会受理了。 2、你是跨省转移吧,目前各地只支持到省级联网,因此医卡是不能用了,要重新做卡,工本费当然也要交了。
可以的,你申请就行了
可以申请
附加住院医疗不可以转移,因为必须指定当地医院,大病医疗根据险种可以转移。
不可以。
各地的社保制度不同,或者你可以考虑申请异地就医,就不用转了!如果要转移的话,就得连同养老及其他的险种一起转。

5,医保异地转移怎么办

胡某本来是四川成都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一直工作到2010年。2010年的时候,胡某得了病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能康复。胡某便想辞去工作,回老家成都好好静养,等痊愈后再回广州工作。但是胡某以前所在的单位为其所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在广州交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胡某可不可以在成都治疗时也享受和广州一样的医疗待遇,他要通过怎样的手续才能得到这样的待遇?胡某在成都的医院治疗时也可以享受医保的相关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由此可见,国家的法律对跨省转移医保持肯定的态度。但目前地方可能会对医院的级别有所限制。要全面实现各类医保险种、各类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的自由转移仍需等待国家出台的具体执行标准,一旦国家统一标准公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曾经存在的转移壁垒都将消除,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方便的医保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 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与在就业地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医保异地转移怎么办理一、医疗保险转移所需资料:一、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二、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三、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二、转移程序:一: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三: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一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一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五: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一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流程【承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事项】: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咨询电话】:12333【参考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相关业务】: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社保转移手续、失业保险转移转移内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余额。转移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转移材料:1、转出材料:a、身份证;b、社保卡。2、转入材料:a、身份证;b、异地参保凭证;c、《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注意事项】: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格下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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