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如何操作

各省网上年报操作不一样,你是哪个省的。如果离辖区工商所近的话,建议到辖区工商所填写纸式年报表。求采纳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如何操作

2,工商个体户年度申报怎么操作

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对各自营业执照进行网上年报,年报的途径和方式如下:登录“苏州工商局”官网(www.szsgsj.gov.cn)(以苏州为例)点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开通”飘窗,链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或通过网址“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这是苏州的,你们当地不同)直接登录该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未注册过的用户先按照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以后,凭注册时的注册号、密码,从“企业用户登录”模块进入,选择“年报申报”即可进行年报内容的填写。再登录时,仍须凭密码,密码要妥善保存,建议用注册号后6位。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工商,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系统将自动列入“黑名单”,视为无照经营
定税的话,不需要

工商个体户年度申报怎么操作

3,怎么填写营业执照年检

在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或称年报)可上浙江政务服务APP线上办理完成申报。第一步: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个体工商户进行个人用户账号注册,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第二步:点击右上方的“搜索”栏中,输入“个体户年报”,点击服务进入页面。第三步:点击右上角的“绑定”。第四步:填写联络员真实信息,并点击注册,完成联络员注册。第五步:完成“联络员注册”后,点击相应的经营主体进入年报界面。第六步:点击“未年报”框进入年报信息填写界面。第七步:由上往下依次点击“未填写”,进入相应的填写界面进行填写。第八步: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提交”。第九步:最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个体户年报。当然,你也可以通过一下两种方式进行报送: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申报;2.纸质线下申报方式(下载、打印年度报告书后,填写完整,提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度年报。6月30日前没有年报的个体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欢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省内各项办事流程一站式查询办理,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次都不用跑”。官网链接也可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全省诊疗预约挂号、社保公积金查询、交通违法缴费等多项便民服务均可随时随地“掌上办事”。APP下载链接

怎么填写营业执照年检

4,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公示

2013、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须知一、范围和时间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已吊销、注销、迁出、转制的)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日30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次报送2013、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二、公示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电子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可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也可以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或天津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电子年度报告。三、报送内容及注意事项(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二)生产经营信息;(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四)联系方式等信息;(五)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四、报送流程(一)网上报送年度报告流程1、进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点击进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3、用户注册4、用户登录5、按照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6、确认填录内容无错误和遗漏7、选择是否公示年度报告信息8、报送年度报告(二)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流程1、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2、按照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3、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及书面材料4、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书面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报送的,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五、信息更正(一)更正时间更正信息应当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与理由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更正流程1.网上年度报告更正流程(1)进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点击进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3)用户登录(4)填写修改原因、修改事项(5)修改年度报告内容(6)报送修改后的年度报告2.纸质年度报告更正流程个体工商户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信息更正的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报送的,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六、法律责任(一)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年度报告结束后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每年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之日起至下一年度6月30日。(二)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市场监管机关将对个体年度报告信息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实施抽查。采取经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发现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名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三)对市场监管机关抽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结束后,将抽查结果记录在该个体工商户的公示信息中。
由相关部门的专管员代为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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