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叔敖举于海的于怎么解释

.①于:从的意思希望对你有帮助学习进步O(∩_∩)O谢谢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选自《孟子》 [原文]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孙叔敖举于海的于怎么解释

2,于的古义是什么

于 yu(二声)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有"在"的意思.
请于关尹子,中的“于”是动词后缀

于的古义是什么

3,于在古汉语中有哪些意思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编辑本段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编辑本段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编辑本段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编辑本段五、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毛传:“于,往也。”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  (3) 取 [take]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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