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信用证用于哪些地方

循环信用证主要用于同一品种的货物常年分批交货、分批结算的情况。比如大宗商品的交易——进口或出口铁矿石,合同数量为120万吨,分为12个月交货,每个月交货10万吨,那么,这种情况下,用循环信用证比较合适,即信用证的金额以10万计算,允许受益人每月兑用一次,可以连续兑用12次。
循环信用证和普通信用证区别不大,只要能开出普通信用证,都可以开出循环信用证。一般循环信用证只不过是加了一个条款,规定了当本批款项用完之后,信用证的金额又恢复到原有金额。

循环信用证用于哪些地方

2,循环信用证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

打比方说,你和国外客户订购了50个货柜客户开立信用证是2个货柜的循环信用证,只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你就可以一直这样发货了
信用证在被全部或部分利用后,能够重新恢复原金额再被利用,一直到规定的次数或累积的总金额用完时的信用证。它一般适用于定期分批均衡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供货。开立循环信用证既可避免多次开证手续上的繁复及开证行对开证额度的限制,又可节省开证费用和押金。循环信用证比一般信用证多一项循环条款,即规定了循环方法、循环次数与累计总金额,其按金额循环可分为三种:(1)自动循环信用证,在金额使用后不需等待开证行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原金额;(2)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使用后如开证行未在一定期限内发出停止循环的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3)非自动循环信用证,每用完规定金额须收到开证行再次循环通知后,原金额才能恢复使用。按规定时间循环,可分为两种:(1)积累循环信用证,指允许前次未用余额与下次新恢复金额合并累计使用者;(2)不可积累循环信用证,前次未用余额不能与下次新恢复金额合并积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该余额只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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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循环信用证应用在那些方面有哪些种类

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与一般信用证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在全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可多次循环使用,直到规定的循环次数届满或规定的总金额用完为止。  循环信用证又可分为按时间循环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信用证。  1、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是受益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可多次支取信用证规定的金额。  2、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是信用证金额议付后,仍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用完规定的总额为止。  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般信用证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则可多次循环使用。  循环信用证的优点在于:进口方可以不必多次开证从而节省开证费用,同时也可以简化出口方的审证、改证等手续,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所以,循环信用证一般在等量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

循环信用证应用在那些方面有哪些种类

4,国际贸易的名词解释什么是循环信用证

国际结算中,循环信用证是:在信用证的部分金额或全部金额被使用之后,能恢复原金额再被利用的信用证。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 2.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3.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价格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4.关税(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 5.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的,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

5,什么是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是指 信用证 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又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受益人继续使用,直至用完 规定 的使用次数或累计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 它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可以多次循环使用,而一般信用证在使用后告失效 . 循环信用证主要是用于长期或较长期内分批交货的供货合同 . 使用这种信用证,买方可节省开证押金和逐单开证的手续及费用,卖方也避免了等证、催证、审证的麻烦,因而有利于买卖双方业务的开展. 循环信用证按运用的方式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两种: <1>按时间循环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可多次支取信用证 规定 金额的信用证 . 这种信用证又有两种做法:一是受益人上次因故未交或未交足货物从而未用完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其货物可移至下一次一并补交,其金额可移至下次一并使用的,称为可积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二是受益人上次因故未交或未交足货物,该批货物的支款权也相应取消,其金额不能移至下次一并使用的,称为非积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 <2>按金额循环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金额议付后,仍恢复原金额再继续使用,直至用完规定的循环次数或总金额为止 . 在该项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做法有3种: 第一,自动式循环:信用证规定的每次金额使用后,无需等待开证行 通知 ,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 . 第二,半自动循环:信用证规定的每次金额使用后,需等待若干天,若在此期间开证行未发出停止循环使用的 通知 ,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可继续使用 . 第三,非自动循环:信用证规定的每次金额使用后,必须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到达后,方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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