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政策,国家在新农村建设采方面都有哪些政策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6-07 02:43:31
1,国家在新农村建设采方面都有哪些政策
人民网---新农村 这里有比较全面的关于“三农”的问题、政策,他说的也比较详细、全面,以新闻的形式播出...http://nc.people.com.cn/GB/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
题干考查在农村实行的重大政策,⑤实行对外开放是针对城市采取的重大活动,排除⑤,其他四项都是建国以后党在农村采取的重大政策。 C
3,新农村建设都有什么政策
5月30日,绥中县召开新农村建设研讨会。县委书记夏雨恩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春友主持会议,副县长王跃明、县长助理袁志祥出席。
此次会议主要就如何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小城镇建设政策和试点村补助政策进行了研讨,从而出台更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在听取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对上述议题的讨论后,夏雨恩指出,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绥中县的新农村建设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一是新农村建设起步比较早,县委、县政府于年初就做出了安排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也都及早动手,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二是新农村建设标准比较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都有很多新亮点。三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大,实现了县、乡、村和农民大户多元化投资。
夏雨恩指出,虽然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路不够宽泛,还局限在旧有的思维模式;二是群众发动不够充分,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三是资金严重短缺,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四是土地的使用、收费等存在诸多问题;五是政策出台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就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夏雨恩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把建设新农村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抓好。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还存在很多困难和瓶颈,各乡镇、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观望情绪和短期行为,务必把新农村建设抓实抓好。二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农村发展规划。今年的新农村建设要实现“三个拓展”,即向整村拓展,向有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的村屯拓展,向乡镇所在地拓展。尤其是今年,绥中县规划出100平方公里的滨海经济区,很多乡镇和村屯都在规划区内,涉及到的乡镇在制定新农村规划时,一定要与县里的统一规划相一致,以实现科学、协调发展。三要把产业的发展放到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位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项目,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缩小城乡差距。四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把全县所有乡镇所在地都要建成一定标准的小城镇。积极解决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问题;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农民进入小城镇;认真制定政策,做到权力下放、资金下摆、政策下伸,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五要继续巩固去年的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夏雨恩强调,要想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做出长远规划。在利益上要顾全大局,在职能上要变管理为服务,在手段上要变重计划为重市场,在投资上要变单元为多元,在行动上要变被动为主动。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尽快行动起来,更好地推进绥中县新农村建设。
常春友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4,新村的建设有什么规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杨林农场: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实现农村村容整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按建委〔2008〕5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农村旧宅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农村旧宅整治的目的是为解决农村建新房留旧房、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破旧房屋闲置占地,影响了村容村貌等问题。 (一)工作内容 1、拆旧建新 拆旧建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指导下,拆除规划区内老房、旧房、危房,宅基地用于农村村民建设新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拆除的房屋包括:有碍新村规划实施和影响村容整洁的;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超过户均标准的;农户审批建房批文中明确规定应拆除而未拆除的;非法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符合新村建设规划,自愿要求建设新房的农民现有旧房。 2、退宅还耕 退宅还耕是指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拆除旧宅后,通过整理复垦成耕地。具体包括:已搬入新村规划区内居住,原旧房不在规划区内且适宜垦复耕地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破旧闲置无人居住且适宜垦复耕地的。 3、修缮改造 修缮改造是指房屋结构完好,可以修复利用的旧宅,通过整修完善达到村容整洁目标。具体包括:农村大型祖房结构良好,通过修缮可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通过文化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价值的古民居;结构较好,有人居住,房屋比较破旧又没有能力拆旧建新的;已经规划建设的农村新村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新村住户自愿要求进行“平改坡”的。 (二)工作重点 1、拆除列入退宅还耕规划区内的旧宅; 2、拆除新农村建设示范推进村中影响村容村貌的旧宅; 3、拆除或改造已建新村中,插花在新房中的旧宅; 4、拆除村庄中闲置的旧宅。 二、政策措施 (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 1、住宅用地限额。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基地。村民每户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120平方米,三口以下不得超过80平方米,6口以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人口较少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用地限额20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30平方米;对农村计生户应按计生政策规定给予优惠。规划建房用地与实际占用院落比例不得超过1:0.8。 2、旧宅地翻建或新建报批程序。凡旧宅地翻建或新建都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3、退宅后的土地利用和补偿办法。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以后,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原有住宅用地,已建房户旧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符合新村规划建设的旧宅基地,旧宅所有人需要建设新房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优先安排宅基地建新房,旧宅拆除自行负责,不再补偿;旧宅拆除的土地面积与建房用地面积相差较大,实行按面积差距计算补偿费,不足的须缴纳补偿费,多余的给予适当补偿;符合退宅还耕条件的,应积极争取省国土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的争取国土部门安排资金实施退宅还耕,开垦成水田或旱地。 (二)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 1、抓紧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安排好新村规划用地,抓紧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规划批准实施后,农民一律在新村规划点建房,严格控制单家独户建房,鼓励建设联排住宅和多层公寓。对边远山区自然村无法进行新村规划,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而进行单家独户建房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批。对单户宅基地和新村规划点人均居民用地面积实行双控制,确保新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比老居民点用地面积明显减少。 2、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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