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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信息管理师考试在哪里报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企业信息管理师考试在哪里报名

2,如何报考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因此,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颁发。根据《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级: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
是国家认可的,我在校学生,考了个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三级的,不过貌似没啥用,信管这方面在中国就业不是很好,我们很多企业都没发展到信息化这个程度

如何报考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3,信用管理师可否通过自学参加考试浙江怎么报名

信用管理师可以自学然后参加报名考试,但前提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一定年限或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体报考条件如下:----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注册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注册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2年以上。
信用管理师不能通过自学参加考试,通过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网网上报名或问中创众合教育陈老师了解!
08年的信用管理七月份已考完,我就是参加今年的考试的。我们当时都是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培训及考。这是劳动部组织的,你可以电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信用管理师可否通过自学参加考试浙江怎么报名

4,助理信用管理师

不用,但是最好再往上考会比较好!!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一、培训对象 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高端专业人员;各类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的高端专业人员;政府社团、科研教育机构相关的高端专业人员。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课程内容: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2.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3.高级信用管理师教程四、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全部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中国市场信用学术委员会、信用管理师教材编写委员会委员中参与并主持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培训教程、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编写及审定的专家担任。五、教学安排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在学员自学的基础上,面授辅导安排3天。其中,按照本级别第3条报名,取得培训资格的学员,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不少于120标准学时的规定,面授辅导3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计24课时;另,学员自学教材按30天(每天按2课时计算,计60课时;操作部分按36课时计)。六、认证服务学员参加培训成绩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信用工作委员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鉴定考试的依据。七、鉴定说明高级信用管理师考试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高级信用管理师鉴定需进行综合评审。经研究,高级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综合评审采用撰写学术论文的形式。因撰写论文需要较长时间,请报考鉴定考试的学员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八、其它事项1.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拟定于2009年5月8日 ——5月10日 第二期培训时间拟定于2009年10月23日——10月25日2.培训地点: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3.培训费用: 高级信用管理师5800元/人(含鉴定费)。4.报名办法: 学员请将填写好的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及资格考试报名表、职业工作经历表(空表见文后)、学历证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联系人。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学员凭书面通知进行提交数据、缴费等相关事宜。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09年4月30日和2009年10月16日需提交数据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同版蓝底照片背面签考生姓名)。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一、培训对象: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及从事财务、销售、采购、储运、人力资源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类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政府、社团、科研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其它从事或准备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二、课程内容: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3. 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4.信用管理师教程三、授课教师: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委员、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专家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师资合格证书的人员授课。四、培训证书:学员参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五、申报条件: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六、教学安排信用管理师培训,在学员自学的基础上,面授辅导安排5天。其中,按照本级别第6条报名,取得培训资格的学员,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不少于130标准学时的规定,面授辅导5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计40课时;另,学员自学教材按20天(每天按2课时计算,计40课时;操作部分按50课时计(有在信用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者,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可折抵操作课时;无经历者可申请主办方安排到相关机构实习)。七、组织单位、培训费用及报名办法(一)培训时间、地点:北京班:3月7日-11日。培训地点: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北京工会干部学院内)。成都班:3月12日-16日。培训地点:成都市西安班:3月12日-16日。培训地点:西安市上海班:3月21日-25日。培训地点:上海市广州班:3月21日-25日。培训地点:广州市其它时间、地点培训安排及全国统考时间请关注“中国信用管理师网”。(二)报名办法:凡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可通过“中国信用管理师网”在线报名直接提交报名表。亦可下载报名表(空表见文后)填写好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信工委培训部,等待资格审核(如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员,信工委将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学员本人,学员可凭通知在信工委培训部缴纳报名费300元注册登记(含全套培训教材),提交学员相关数据,确认参加培训时间、地点。培训部收到注册费后及时将全套教材给你寄去。培训费:信用管理师每人3300元(需提前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到我处)。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一、培训对象: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及从事财务、销售、采购、储运、人力资源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类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政府、社团、科研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其它从事或准备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二、课程内容: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3.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三、授课教师: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委员、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专家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师资合格证书的人员授课。四、培训证书:学员参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五、申报条件:助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六、教学安排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在学员自学的基础上,面授辅导安排5天。其中,按照本级别第5条报名,取得培训资格的学员,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的规定,面授辅导5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计40课时;另,学员自学教材按20天(每天按3课时计算,计60课时;操作部分按60课时计(有在信用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者,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可折抵操作课时;无经历者可申请主办方安排到相关机构实习)。 七、组织单位、培训费用及报名办法(一)培训时间、地点:北京班:3月7日-11日。培训地点: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北京工会干部学院内)。成都班:3月12日-16日。培训地点:成都市西安班:3月12日-16日。培训地点:西安市上海班:3月21日-25日。培训地点:上海市广州班:3月21日-25日。培训地点:广州市其它时间、地点培训安排及全国统考时间请关注“中国信用管理师网”。(二)报名办法:凡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可通过“中国信用管理师网”在线报名直接提交报名表。亦可下载报名表(空表见文后)填写好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信工委培训部,等待资格审核(如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员,信工委将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学员本人,学员可凭通知在信工委培训部缴纳报名费300元注册登记(含全套培训教材),提交学员相关数据,确认参加培训时间、地点。培训部收到注册费后及时将全套教材给你寄去。培训费:助理信用管理师每人2800元(需提前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到我处)。(三)汇款方式: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邮政编码:100054收款单位: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347室 收 款 人:赵大赒(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3825377传 真:010—63825377信 箱:train888@126.comQQ:5655690联 系 人:赵大赒 姜友文 刘 媚信用管理师培训报名表姓 名 性 别 照片出生日期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毕业院校 专业工龄 工作单位 职 务 电话及手机 职 称 E-mail 常用此发送通知务必填常用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相关学习、工作经历及年限 参加培训时间地点 □北京3月7日-11日 □成都3月12日-16日 □西安3月12日-16日 □上海3月21日-25日 □广州3月21日-25日 (选择打“√”)申报级别 □助理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 (请选择打“√”)报名类别 □自主申报培训 □单位选派(推荐)培训 (选择打“√”)审核意见 (盖章)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注:1)申报者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业绩证明等);2)申报者请提交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6张。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 箱:
不用··你可以在此基础上报中级信用管理师··在你考助理信用管理师的地点报中级就不用重新交3300···只需几百元··
首先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报名,备考,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信用管理师》(以下简称《教程》),做练习巩固。 为推动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在信用管理师从业人员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完成《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以下简称《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上,委托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参加《标准》编写和审定的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编写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信用管理师》(以下简称《教程》)。 《教程》紧贴《标准》,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特色;结构上,针对信用管理师职业活动的领域,按照模块化的方式,分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3个级别进行编写。《教程》的基础知识部分内容涵盖《标准》的“基本要求”;各级别部分的内容分别对应于《标准》中各级别的“工作要求”。[能力要求 助理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 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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