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重整

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有挽救希望的法人企业
重整碳九是指含有九个碳的烃类,包括烷烃、环烷烃、芳烃。在重整原料中烷烃、环烷烃占大部分,芳烃很少。在重整生成油中,主要是芳烃,未转化的烷烃、环烷烃很少。
重新整理,重整旗鼓什么的。

什么是重整

2,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有五个方面。1、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而且深入企业内部,寻找其深层“病因”,采取有效对策,从而使债务企业重获健全的生产经营能力,收获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因而具有积极性和内在性的特点。2、适用对象不同。破产和解的适用对象与破产清算的范围一致,较之破产重整远为宽泛。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破产重整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公司,而且还包括合伙与个人外,多数国家的重整制度均以公司为对象严格其适用范围。3、申请权人不同。二者尽管同样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但和解一般只有债务人才能成为申请权人,而重整理论上除债务人之外,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和债权人均有申请权。4、利害关系不同。就维护的利益关系而言,和解程序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状态下进行的,而从维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重整程序则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状态下进行的,能够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做到统筹兼顾。5、合意的性质和地位不同。和解与重整均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但和解程序中的合意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成立的集体性和强制性契约,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重整程序中的合意则是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立于同一立场,本着同一目标作出的意思表示,性质上属于共同行为。

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是什么

3,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4,某支股票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什么意思

你好!重整和重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通过简单举例来说明:某一上市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产生了巨大的债务,最终由于资不抵债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于是该上市公司开始停牌,进入破成程序过程;在这过程中,法院,政府部门联合公司和债务方成立一个小组,其工作的内容就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善后问题---简单说就是将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核算,然后用来清还外面的欠款---这个过程就是“重整”;重整所产生的结果有两种:1,和各个债券方达成了一种协议,通过引入外资或者其它的方式可以使公司起死回生,如果者有第三方愿意接入,那么该公司就进入“重组”,通常“重组”如果成功,那么对股票将是非常有利的;2,如果在重整的过程中,和各个债务人没有达成谅解。那么该公司就正式宣布破产,进行拍卖资产等来处理公司现有的资产,然后将所得用来清还所欠债务;那么这时你所买的股票也就一文不值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不等于,重组后可能会发展的很好,但是破产就不复存在了
破产就是股票要退市了。
呵呵, 这位大哥你要小心了, 有可能你的股票会变得一无所有.

5,企业重组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重组(Reengineering)亦称企业再生,企业再造、再生工程、程序创新,是几年前由美国海穆(Micheal Hammer)博士提出。意即企业回到创始原点,重新开始。重新设计企业的业务过程,实现企业绩效的显著改善,并不是裁员、缩编,而是重新开创一个事业体的新生命周期。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Reengineering前面的RE是一个字根,有三个意思:回到,重新,集中。? 后面的Engineering是从头到尾完成一件实际的工作,对企业而言,就是从经营策划、策略、组织、制度、到文化塑造一系列的业务过程。如果再分析字尾的ing,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一直进行中的过程,意味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过程,而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 企业重组强调的是重新设计,而不是逐渐改进,因此是改革而不是改良。逐渐改进通常只能加快现有的工作流程,而加快工作流程常不能克服一个系统的基本性能缺陷。? 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发现,靠对企业的小修小补,已无法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必须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经营方向、主导产品等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才能重振企业雄风,因此企业重组目前已成为席卷全球企业界的管理革新浪潮。? 企业重组从何着手?最务实的做法应由需求驱动,从研讨企业的价值开始。企业的价值包括所有与企业体相关的关系人利益,如顾客、员工、社区居民、债权人、供应商以及股东等。 对于股票上市企业,股票价格是我们衡量价值的最佳工具,没有股票上市的企业,经营绩效可能是唯一可接受的评估方式,经营亏损的企业必须通过改造来提高价值。影响一个企业的价值,从整个系统观察是企业策略无法与企业的经营使命、文化、价值观配合所致,而一个企业的策略无法发挥又是因为核心能力无法与市场条件配合所致。在企业重组过程中,首先就是面对经营绩效上的问题。再从使命、文化上配合策略、组织结构及流程上着手,找出能结合市场及顾客需要的核心竞争能力。? 企业重组不单纯是一个行政命令所能解决的,它有丰富的管理与文化内函,企业重组的同时,必须进行文化重组、策略重组、组织重组、制度重组。? 五、企业重组的四个阶段? 企业重组的步骤通常有四个阶段、逐步实施:? 即面对现实→建构未来→调整机制→落实变革。? 面对现实就是面对经营绩效,包括:? (1)以数据全面研讨经营上所遇到的问题。找出同行业的经营绩效最好成绩的以及平均的来作比较,并虚心研讨真正的原因。? (2)开创及重新分配现有的资源:了解可以创造营收的资源是什么?哪里还没有充分利用,哪里需要开创。 (3)提高现有的绩效水平:订出一个短期可以实现的目标,鼓励大家努力达成,这项目标可以证明只要肯改变就能提高效益。 (4)鼓励多层次的主管参与变革:主管是变革的种子,必须要能够起带头及影响的作用。? 建构未来就是画出企业的经营远景以及达到远景的途径,包括:? (1)拟定企业的经营方针(使命):重新拟定一份经营方针(使命)说明书。? (2)让使命视像化,使员工具有使命感:为了让基层员工能够了解变革,必须将使命图像化、视觉化,并激励员工以使命为荣。? (3)重新定位,根据企业的优劣势及产业分析,重新调整经营策略。? (4)以系统方法架构变革的内函,将达成策略所需要配套进行的变革工作列出,并思考优先顺序。? 调整机制就是进行企业大结构的改造工程,包括:? (1)组织重组,画出新组织架构,订出变革的时间表;? (2)建构新的管理基础:重新调整行政支持的机构,建立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决策功能。 (3)文化重塑:重新研讨核心价值观,是否要加入新的价值,或者删除阻碍进步的旧价值。? (4)建构核心竞争能力:从技术、资源方面实现新的远景,建构核心竞争能力。? 落实变革就是发动组织重组的引擎,让变革成为不可逆的反应,包括进行以下工作。? (1)教育培训:将组织变革的观念和能力强化;? (2)协调变革:出现步调不同时,要管理机制协调;? (3)沟通: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通过会议沟通;? (4)宣导:依靠内部种子人员,宣导刊物,小组会议将变革的理念、做法,让基层人员了解并获得支持。 (5)公关:让股东、债权人、社会大众了解变革的绩效,进而支持变革;? (6)争取资源: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一方面也要争取外部的支持,以获得足够的资源。?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产权重组产权重组是指以企业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一切权利的变动与重组。它既可以是终极所有权(出资者所有权)的转让,也可以是经营使用权的让渡;产权转让的对象既可以是整体产权,也可以是部分产权。 2.产业重组宏观层面的产业重组是通过现有资产存量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流动、重组或相同部门间集中、重组,使产业结构得以调整优化,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微观层面的产业重组则主要涉及生产经营目标及战略的调整。 3.组织结构重组 组织结构重组是指在公司产权重组、资本重组后如何设置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的重组方式。旨在解决设立哪些组织机构,具备哪些职能,机构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处理、协调,管理层人选如何调整等问题。 4.管理重组 管理重组是指企业重组活动相应涉及企业管理组织、管理责任及管理目标的变化,由此而产生的重新确立企业管理架构的一种重组形式。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能长远发展的管理模式或方式,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5.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并且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的重组方式。债务重组是一个为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解决企业财务困境,对企业债务进行整合优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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