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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欠款不还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这种行为触犯了民事法律法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欠款不还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今年私人借货如果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会不会影响被告人征信

会不会我也不清楚。。。
你好!法院不会直接将被执行人列入到失信名单中。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一般会先给发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义务。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那么执行局将会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如果被执行人是自然人)采取查询、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果有财产,且能偿还其债务,那么会通知银行划拨,并就此结案。但如果其银行账户没有(或没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找不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同时如果有证据显示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那么执行局才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到失信人名单中。

今年私人借货如果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会不会影响被告人征信

3,私人债务的zhui讨是否有年限

——民间借贷与债务 民间借贷的情况是常见的,民间借贷手续简便,行之有效,雪中送炭,受到很多老百姓的青睐,但因各种原因也产生了很多拖欠债务案件。因此适当了解之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大有益处的。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1、 欠债可以不还吗。 在我国老百姓的观念中“欠债还钱”与“杀人偿命”一样,是不可动摇的观念,但是就象精神病人杀人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一样,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过了时效的才要求履行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证据证明存在的债务等许多情况。 简单讲一下时效的问题,一般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0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2年1 月1 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起诉,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非法的债务法律也不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或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张某明知李某要去赌博,还要借钱给他以充赌资,显然张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再如王某在赌博中输给李某3万元,无钱支付,打欠条一张,李某若以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赌博中的赌帐,则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另外,很多情况下债权与与债务人是存在非常亲近的关系的,如朋友、亲戚、邻居等关系,故在他们之间存在借贷时有时双方仅是存在口头的君子协定,约定还款期限,并无文字的材料,但是一旦双方存在履行上的矛盾或是一方因遇到不测而无法还款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因为起诉时手中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手中没有具体的欠条,但是他与债务人均心知肚明存在的“无形的欠条”却因无证据存在而失效了。 2、 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追讨债权,遇到困难怎么办。 解玲还需系玲人。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如超过了时效,怎么办呢,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 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有条子可以申请法律效应

私人债务的zhui讨是否有年限

4,私人间的借款2年没追讨在法律上就无效啦吗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借款的期限。  中国的银行贷款有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之分。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中、长期贷款可达1一5年,甚至更长。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货款,到期均需还本付息。  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我国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  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原概算或预算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取消的;  ②原批准机关决定缓建或停建该借款项目的;  ③借款方经国家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以致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的;  ④由于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此外,如借款方出现下列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也可以导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任意扩大项目规模;或管理不善,浪费严重,或进度缓慢,迟迟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  ①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②借款方如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③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有权收回本息。再由有关部门追究借款方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形式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为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私人间的借款时效要看借条的还款约定,若没有约定,随时可以主张还款,适用20年最长时效;若有约定,从到期开始算2年时效,期间若能证明有主张权利,重新计算,或者有无法主张的情形,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欠款仍然有效 只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法律上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对方如果以时效抗辩,法院就不会支持债权人要回债务。但债权不会丧失,债权人仍然有向债务人要求还款的权利,无非没有国家的力量来帮助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已。
广东胡律师;借贷仍然有效,只是说诉讼过了时效,没法走法律程序追回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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