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有案底可以做警察麽

这个很难说,可能政审的时候会有点卡。公职人员一般都是不能有污点的。

有案底可以做警察麽

2,有案底的人去哪找工作可以给个详细地点么

可以自己做私营 比如开个小店,菜馆什么的, 什么事都不是一定要找工作的 我也是去过几年的人,自己在大学城附近开个韩流店,比打工强多了
貌似只要不是什么大型的正式厂家 就不需要你的底案...除非你去应聘警察..公关还有一些企业什么的!
去北京的郊外啊

有案底的人去哪找工作可以给个详细地点么

3,请问适合从事教育事业吗还有如果不从事教育事业适合去做什么学

你确定你进看守所的原因是因为刑事责任问题吗?如果是,那么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政审你是通不过的,教师是事业编制,估计够呛,楼上的回答对的,你以后的路子只有做生意了,或者打工,或者做技术人员,,如果你在以后的单位做技工很好,人家认可你,想提拔你做个领导,小头头,在私营企业可以,在国营的不可以,因为你有案底。如果不是因为刑事问题进的,不算什么
如果政审的话,竞争人多你就通不过。搞技术类、艺术类,经贸等专业都行。
看守所的话~~~你的过错是不是不算严重~~应该从法律上来说~~当然可以~而且你的从业权利受法律的保护~~可在CHN这样的国家里~有时候~领导的话语权超过了法律的权利~~所以~~~~~~~很难说~~~~~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请问适合从事教育事业吗还有如果不从事教育事业适合去做什么学

4,有过前科犯罪的人 可以做警察

我个人觉得可以才好
有前科警察每个月都要来照照片。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骚扰。感觉没活着的意义了。想杀了两个警察。然后自杀。或者想去做违法的事。反正已经黑了。活着没什么意思了。曾经的一次犯错换来一辈子的痛苦
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不能的 ,这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不行!首先是禁止前犯罪人取得公职。此种禁止,通常不问前犯罪人以前是否担任公职,所犯何罪,犯罪是否属于滥用职务或利用职务之方便。可以说,此种禁止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职的严肃性。担任公职,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公众服务,理应有较好品行。让有前犯罪人充任公职,可能引起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不信任。而且,普通人获得公职已属不易,前犯罪人当然也就无法被考虑。但是,犯罪毕竟是在过去,曾经犯罪的人难道就不会重新有良好的品行?更何况某些前犯罪人主观上并不“坏”。说到底,禁止前犯罪人担任公职是基于对他们人格的不信任。对没有担任过公职的前犯罪人来说,不能取得公职并没有失去什么,至多感觉到不受信任的委屈,而对曾经担任公职的前犯罪人来说,不能重新获得公职,不啻于受到另一种惩罚。从实际效果看,此种惩罚和资格刑的公职禁止是一样的,只是说起来不叫刑罚罢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国家也确实难以用公职给予前犯罪人证明自己也有良好品行的机会。总的来看,禁止前犯罪人在刑罚结束后取得公职,社会是认可的。 第二类职业禁止适用于准公职职业,例如律师、教师、医生。这些职业或维护正义,或教书育人,或救死扶伤,事关公民基本权利,且其兴旺发达必须建筑在公信基础之上,因而执业者也需有良好品行。这些职业在一些国家也被纳入广义的公职之中,至少是其中领取国家工资的那部分人被归入公职人员。各国各法对准公职职业的禁止宽严不一。一是表现在把哪些职业纳入禁止范围方面。有些职业,有的国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而在有的国家行业自律即可。二是表现在是否考察前犯罪人所犯之罪与其职业的关系。有的职业资格法只是禁止曾经利用该职业进行犯罪的人重操旧业。这既有个别预防之意,也有维护职业声誉之意。而有的职业资格法则拒绝所有前犯罪人,不论他以前做什么,犯罪与其职业是否有关。例如,犯重婚罪的医学院教授在刑满后,既不能在再当教师,也不能到医院当医生,尽管他重婚与教师和医生的职业都无关。三是表现在是否考虑犯罪的性质和刑罚的性质。例如,是否区分特殊犯罪和一般犯罪,是否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否区分缓刑与否。另外,各个职业对前犯罪人的禁止也宽严不一。有的职业非常严格,例如终身禁止,有的职业比较宽松,有期限禁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或者是由于立法者考虑到各种职业的特点而区别对待,或者是由于部门立法,缺少通盘考虑。 第三类职业禁止存在于一些特殊职业——大多是经济领域的职业如银行、证券业。这类职业禁止一般都针对产生于职业内部并曾利用其职业进行犯罪的人。 在中国,已经颁布的有关职业资格的法律都有禁止前犯罪人终身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该职业的规定。《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察法》分别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或者检察官或者警察。《律师法》稍微宽松一点,“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律师,但过失犯罪的除外。《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这项规定在文字上不够讲究,“受到”不行,“受过”行不行?《会计师法》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不予注册。《医师法》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会计师法》和《医师法》的禁止都是有期限的。最近通过的《公务员法》和《公证法》也排除了前犯罪人任职的可能。《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证法》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总的看,《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察法》规定最为严厉,不分犯罪性质,也没有期限。《公证法》和《律师法》次之。《律师法》对过失犯罪网开一面。这比日本律师法宽松。日本律师法没有排除过失犯罪。《公证法》对一般过失犯罪也是网开一面,但职务过失犯罪除外。《教师法》又次之,但强调了“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任职禁止。《会计师法》和《医师法》的禁止是有期限的,而《医师法》最为宽松。 这种制度其实是有不足的,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就扼杀他为社会和人民服务的美好心愿!
我想说的是:有前科的不可以当警察,不可以考公务员,5年内不可以出国,但可以考大学的,在牢里都可以考大学,可以结婚,不过现在实行国有企业私人承包,你看可不可以把警察局给包下来?

文章TAG:前科  可以  做什么  什么  有前科可以做什么工作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