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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招待费计入的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付款 扣除比例上是按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核算。

业务招待费计入的分录是

2,关于业务招待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如果是在筹建期可以进入待摊,但是在筹建期后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进行核算,这就是会计的原理,并不是什么成文的文件规定.
应该记到当期费用中
进入当期损益
一次进入费用
不可以的,这是认为调节利润。 直接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者制造费用的“业务招待费”科目反映。
业务招待费是不能进行摊销的!因为这项费用是本期费用而不是长期费用!比如租金,就是长期的费用!可以摊销!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3,招待费属于哪个会计分录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为销售发生的计入营业费用,为其他目的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分录借: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xx 贷 :现金 (银行存款)——xx

招待费属于哪个会计分录

4,招待费属于什么会计分录

招待费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招待费属于什么会计分录?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坚持会计准则做就行具体事务 分录不明 可以问我

5,支付的招待费要怎么记账和分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先按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总额比对,如果招待费不超标,则按60%税前扣除(那剩余招待费的40%交所得税),如果超标,先扣除超标部分,再按剩余的60%税前扣除。按照财税制度,平时发生的招待费,应分别记值:(1)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贷: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特别提醒:没有所谓的招待费记入“制造费用”的说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答: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招待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招待费支出税法规定:不得超过收入的0.5%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所以汇算清缴时肯定要纳税调增的
如果是筹建开办支付借:管理费用-招待费如果是管理支付借:管理费用-招待费如果是销售????支????付?借:???销售费用-招待费??如果是??属于???生???产支????付???借:?????制???????????????造????费???用-招待费??贷:库存现金?说明:开办期间业务招待费也是按所得税第四十三条规定也属于所得税处理,如果本年未实现销售收入,招待费?是按全额纳税调整。所以筹建开办支付要分开分录,不能分录含在,管理费用-开办费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账上金额的60%税前扣除时,剩下的40%进行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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