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转让合法
来源:整理 编辑:企业信用 2023-06-08 14:45:03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转让合法
首先网文证书是不能单独转让的,它是跟着公司走的。如果你想转让给别人用,就只能先把公司转给对方根据《互联网上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网吧的经营许可证可不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不过还是不要着急卖,国家有政策了,现在办网吧很困难,你的网吧证以后会升值的!!!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可以过户的,去文化局,这个看当地文化局了,我们这边办理过户你没几条好烟想都别想。一般来说走正规途径的话过户办手续比较麻烦。
3,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转让过户吗
这个东西是活的,并不是你说能就能,你说不能就不能,我朋友就是开网吧的~别的网吧不开了,他从别人那里买的那个证就花了6万元~~N贵啊!不过现在网吧基本上很少有证的!除非是非常正规的网吧!哎,现在这世道,只要有关系,弄啥不行啊~~古话曰:有钱能使鬼推磨!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能转让过户。备注:一、设立网吧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凡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企业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 二、以公司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提交的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以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手续:(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并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请问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过户么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六)业务发展报告;(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办事指南: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依据 国务院令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领范围 从事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曾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无证照擅自经营网吧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吊销(取缔)之日起5年内不予申领。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领条件 1、申请单位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注册资金及其来源; 3、有距离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以外,且不在居民住宅楼(院)内的通间营业用房,最低营业面积琼海市区不少于60平方米;其它镇乡不少于40平方米,单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1p)地址,计算机台数嘉积城区不少于60台;其它镇乡不少于30台;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领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持申请报告,经所在地镇文化站签署意见后报送我局。 2、受理。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划总量,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许可的发给《受理通知》和《同意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批准书》,不许可的作出书面说明。 3、申报。同意受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海南省文化经营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镇文化站签署意见,并连同《受理通知》中需要申报的资料和《同意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批准书》报送公安局和市消防大队,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持公安机关发给的《安全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部门发给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再报送我局最终审核。 4、审核。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材料审核和现场踏勘。 5、发证。经审核合格的签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再到工商等有关部门申领相关证照,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不能整改的予以撤销。 (五)、年检审核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持证单位或个人须向我局申请审验,未按规定接受年检验审或验审不合格的,我局将注销其有关经营资格。 好像要100w吧也可以看下这里有视频教程 http://www.alisoho.com不行,可以参照下面所说一、设立网吧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凡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企业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 二、以公司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提交的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以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手续:(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并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可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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