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发放个人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一)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条件如利率、汇率、宏观经济形势等发生不利变化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市场风险通常发生在交易过程中,是交易组合的实际价格偏离其以市价计算的价值而形成的一种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都属于市场风险。在银行风险管理框架内,对市场风险的研究和控制技术目前是最丰富、最完善的。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客户违约行为形成的一种风险。违约是指客户没有对到期债务按合同规定偿本付息,它可能会造成贷款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损失。影响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信用风险的控制技术目前比较常用的是标准评级法和内部评级法。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银行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次将操作风险纳入风险管理框架,并要求配备资本,这反映了操作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日益突出。(四)风险防控 对银行来说,风险防控是指银行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过程。一般包括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四个步骤。
对银行来说,来自个人的风险并不大,如果遇上客户还不起贷款,银行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因为首先它只发放了70万贷款,再加上客户已归还的贷款(现在卖期房,房子交到手里并装修好基本上已还了约两年贷款,每年还大约5万,两年大约10万),再加上房子本身的装修(约5_10万)及其本身的价值(50万),银行可以说亏不了多少,即便要是亏了,银行还可以向客户追偿一般的像那样的贷款利率低,也就是你要付的代价也不用那么高,起码比银行要低,相应的风险也高. 就像买基金一样,你买企业的基金利率高,报酬也高,但是假如企业经营出了问题的话你的基金就很可能要不回来了,也就是风险高.但是假如买银行发放的基金的话利率没那么高,但是风险是很低的 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商业银行面临诸多金融风险,如不加以防范,将严重制约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这些金融风险主要有: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跟公司贷款面临的风险并无太大不同。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违约至于楼上说的抵押物的问题,虽然说借款人违约银行可以处理抵押物,但是银行要付出管理成本(处理资产保全的人员是要发工资的),而且抵押物变现所得只能用于偿还贷款直接导致的损失,如本金,利息,诉讼费,多余的还要还给借款人,万一抵押物跌价了,卖不了那么多钱,那追索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说对贷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不是抵押物,哪个银行都不希望借款人违约,导致要处理抵押物的!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政策风险(个人贷款还有经营性的,如果经营的是政策要收紧,风险就比较大了)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风险(如这次地震导致的房贷一笔勾销)至于防范的方法,无非也就是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尽量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要审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来评估,特别在房地产泡沫较严重的时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场价,另外贷后管理也很重要。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2,农村信用社个人信贷业务主要风险点有哪些我们如何防范

1、道德风险(宴请、送礼、拿好处)最终被腐蚀,成交高风险业务。2、信贷员不专业导致判断错误,如被客户欺骗,如客户夸大收益、隐藏负债、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等3、抵押物评估过高,导致客户套现风险。4、借名贷款导致的纠纷(甲贷款,实际是乙用)5、跨区经营(如你在上海,你放给了江苏的某个人)6、抵押物难以处置风险(商品房抵押没签第二住所证明,门面房抵押未签抵押权大于租赁权协议等)这些都是公司制度流程。7、贷后管理(频繁、及时、准确)不要等客户出现人生意外还不知道。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现状 一、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部分农村信用社信贷发放未严格执行信贷发放操作程序,贷款发放把关不严。一般借款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贷款意向,再向下逐级办理,致使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错误认为既然上级已经有贷款意向,我们遵照办理。这种与商业银行自下而上实行贷款营销的逆程序操作使相当一部分信贷管理人员淡薄了风险意识,甚至会出现第一手调查材料就存在虚假、谎报、瞒报等不真实反映的瑕疵行为。 二、担保抵押流于形式。当前农村信用社除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一般为防范信贷风险,采用担抵押保形式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偏高或对有权部门评估的权利价值认可比例过高。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够处置抵押物时,其变现价值不足抵偿贷款本息,有的甚至还要付出昂贵的资产保全和执行费用;二是对有抵押、担保人的能力调查不实,出现一人多保、交叉互保等情况,平时对担保抵押物监管不严,潜在风险大;三是签订抵押担保合同范本不一、要素不全、主体不符,诉讼时致使担保抵押合同无效,形成无效抵押。 三、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够真实。一是未及时调整贷款占用形态,即使已经形成不良贷款却仍旧在正常贷款科目反映,如个别农村信用社按贷款五级分类反映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例高达70%以上,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隐患较为突出;二是贷款到期转据较多,贷款到期后,只要能收回贷款利息,诸多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据方式,有的大额贷款多次转贷,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掩盖了潜在的信贷风险;三是放贷收息现象依然存在. 四、贷款管理不严、内控制度乏力。一是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准,重视不够,只片面注重第二还款来源(即借款抵押物的变现处理)二是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有待加强,部分信用社、而参与贷审会人员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所知甚少,难免会造成决策失误,存在未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的现象。三是疏于贷后管理,重放轻收轻管理思想严重。 五、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一户多借贷、交叉借款、跨区域借款等违规借款的调查信息不能通过信贷咨询系统及时了解,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信息得不到及时发现,致使多头借款、一户多社交叉借款现象普遍。 六、企业改制破产影响严重。由于企业认识和动机的偏离,加之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企业改制和破产给信用社信贷资金造成了巨大风险,逃债,废债现象时有发生,大量信贷资金被吞食、流失。 七、不良资产的处置滞后,贷款责任追究不力。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由于平时预警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待处理时比较棘手,收贷费用成本过高,尽管资产保全部门通过多渠道努力盘活清收,结果多是本息难以清偿。

农村信用社个人信贷业务主要风险点有哪些我们如何防范

3,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1. 加强准入管理。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2. 加强预警监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实现“零距离”预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3. 加快信贷调整。由事实风险退出向潜在风险退出转变。由被动性退出向主动性退出转变。由战术性退出向战略性退出转变;4. 加强贷后管理。要建立差别化的风险监控制度,在密切监测风险变化的同时,做好对边缘贷款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制订完善的风险监控方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5. 要注重培育客户经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始终不越思想道德这条“防护线”,始终不碰规章制度这条“警戒线”,始终不违犯法律这条“高压线”。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简而言之,就是做好三方面工作,即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1、贷前审查,要做好客户准入,即哪些行业、哪些客户可以做业务,可以做业务的行业和客户的主要风险点在哪里,银行可以承担的风险是多少,具体就是做好客户信用评级、额度授信工作;2、贷中审批,要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审批工作,客户的贷款申请,是否有真实合法有效的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充分可靠,做好相关担保手续,用款条件是否均已落实,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齐备时,才可以审批发放信贷资金;3、贷后管理,即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持续跟踪管理,监督客户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对于违规使用的情况,要求客户及时落实整改,如果客户违约或其他危及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银行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或者处置担保物,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1、加强准入管理。在授信环节,做到科学核定总量、明确区分种类、严格遵循权限;在用信环节,做到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在审查环节,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对正常贷款,以加强维护和深度开发为主,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信用便利;对关注贷款,密切关注不利因素的变动趋势,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户资产变现、对外融资、改制重组、经营改善等时机相机退出;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  2、加强预警监控。风险预警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前移风险关口,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要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综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专业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媒体获取风险信息和数据,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多角度观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传递”的工作局面。要实现“零距离”预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  3、加快信贷调整。市场经营条件下常盛不衰的企业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贷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在客户退出上,要切实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事实风险退出向潜在风险退出转变。前移风险关口,动态跟踪各类贷款迁徙变化趋势,提高对发展趋势的预见性。二是由被动性退出向主动性退出转变。统筹规划,尽早打算,通过催收、核销、审批控制等手段,主动压缩规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风险高的企业贷款余额。三是由战术性退出向战略性退出转变。信贷结构调整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掌控好节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就是要不断发现营销机会和客户风险预警信号,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并付诸行动。要建立贷后管理考核体系,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经常、自觉、深入地实施贷后管理,让概念化的管理具体化。要建立差别化的风险监控制度,在密切监测风险变化的同时,做好对边缘贷款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制订完善的风险监控方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5、培育合规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户经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始终不越思想道德这条“防护线”,始终不碰规章制度这条“警戒线”,始终不违犯法律这条“高压线”。要注重建立与合规文化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传递一种信息,即:奖励那些善于发现风险、揭示风险、规避风险的员工,惩罚那些违反贷款规则、制造贷款风险、不顾贷款风险的员工,切实在内部形成一种“不以效益为由简化贷款程序,不以发展为由变通规章制度,不以同业竞争为由放宽准入条件”的良好氛围。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4,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1、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2、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做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3、防范质押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其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再者,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如要出借,必须严格审查出质人借出是否合理,有无欺诈嫌疑;借出的质物,能背书的要注明“此权利凭证(财产)已质押在X银行,X年X月X日前不得撤销此质押”,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登记部门或托管方“X质押凭证已从银行借出仅作X用途使用,不得撤销原质权”,并取得其书面收据以作证明。
【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讯】  质押贷款中,银行在放款时占主动权,处理质押物手续较为简单。质物具有价值稳定性好、银行可控制性强、易于直接变现处理用于抵债的特点,因此它是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  1.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虚假质押风险是贷款质押的最主要风险因素。目前各家银行对此内部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本银行系统的存单才可用于在本行作质押贷款。但即使是同银行系统的存单,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机构,或是异地的本行系统机构的存单,仍应加以核实并通知办理质押手续方能予以贷款。  (2)司法风险  银行如果让质押存款的资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是有司法风险的。如果借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有经济纠纷,司法部门凭生效的法律文书来银行冻结或扣划存款,发放质押贷款的银行是难以对抗的。为规避这种风险,银行须将质押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单独保管,或者更为妥当的方式,将其转入银行名下的保证金账户。  (3)汇率风险  当外币有升值趋势,或外币利率相对高于人民币利率时,常常会发生企业以外币质押向银行借人民币的情况。银行这时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应注意质押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动风险,如果人民币升值,质押的外币金额已不足以覆盖它了,质押贷款金额将出现风险敞口。因此,在汇率变动频繁的时期,确定质押比例要十分慎重,应该要求以有升值趋势的可兑换货币质押。  (4)操作风险  对于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内部如果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问题。主要是对质物的保管不当,例如质物没有登记、交换、保管手续,造成丢失;对用于质押的存款没有办理内部冻结看管手续等。  2.贷款质押风险防范  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  银行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应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作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  防范质押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其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再者,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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