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1、可以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2、可以享受研发费用或无形资产 150%的加计扣除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上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税收、贷款方面,每个地方具体还会有所不同,以下供参考: (http://www.zzhitech.com/gxgl_p.asp?id=17) ●税收政策: ――入园企业享受国家级高新区所有优惠政策。 ――区内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从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 ――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其它地方税(包括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10年;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则免征5年。 ――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凡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当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15%的税率征收;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无费区”政策: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无费企业”,享受只收税,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的特殊政策。据测算,行政事业性费用约占企业基建投资的20%左右。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 对符合工业园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如确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园区将提供专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适当资助。 ●设立专项资金:对入园企业正在研究多项鼓励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即将出台设立入园企业发展基金等。

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上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3,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减按10%-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税率的减免,尤其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如属于特区内的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在经济特区内所取得,那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第五年可以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企业所得税也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国家规划布局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还包括动漫企业,动漫企业也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09年起如果被认定是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3、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4、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杭州高新区外资企业优惠政策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l 日期:10-01-07 (一)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 所得税: 1、外商投资新办生产性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第六年至第八年减按10%征收;第九年后减按15%征收。 外商投资新办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总投资在300万美元(其中外商实际投资在15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全额返回;第六年至第十年由财政部门返回50%。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企业固定资产加速计提折旧。 2、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的70%以上,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外商将从高新技术企业中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金在高新区内投资开办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4、经认定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产品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头两年全免,第三年至第五年由财政全额返还,第六年至第十年由财政返还50%。 5、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企业所得税头五年全额返还,后五年按50%返还。 流转税: 1、利用外资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可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 2、国家级新产品、省级高新技术产品以及经市政府专项批准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类高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所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企业,全额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扩大再生产。 3、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4、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其软件产品可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其他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所使用的土地按最低限价予以出让,并优先保证水、电、气等各项生产要素的供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使用土地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10年。 2、从1999年至2001年,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项目新增用地,实行优先供地。从1999年到2002年,对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气、电增容费、供配电贴费和人防"结建费"。 3、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4、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的工资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外方常驻人员和外国专家携带进口自用的生活用品,除国家规定外,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6、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生产和配套用房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 7、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比照先进技术企业,享受有关政策。 (二)外商投资一般性企业 所得税: 鼓励外商投资信息咨询、金融机构、交通运输、仓储和货运代理等服务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全额予以返还,第三至第五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50%。
申报高新过程有点复杂,首先看你符不符合要求,最好上杭州市科技局的网站上查看申报公告,里面有一堆要求,你按着上面提供材料就好了,做好就向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等他们审批就行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比较复杂,嫌麻烦可以找外面专业的代理帮你们申报,成功率高一些!希望对你有用。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哪些所得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有2点: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库培育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培育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补助额不足20万的企业按20万元奖补,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补助。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征收,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认定后连续三年享受优惠,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再次认定。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优惠预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七)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研发项目文件;3、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享受方式: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无需备案。4、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行业的小微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无需备案5、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6、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应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汇算清缴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办理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享受方式: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备案时间: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汇算清缴前备案。备案资料:a.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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