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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所写借条已超过三年就不需要还钱了吗

如果中途有催收等证据,就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这种情况,借款没有过期,也是要还钱的。司法实践,借钱过期基本很少,甚至么有。

债务人所写借条已超过三年就不需要还钱了吗

2,我贷款3年未还请问在法律上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个本息应该怎

如三年未还,而信合也未向你追索过,那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你可以不还了.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这种可能性较小).如三年未还过本金,但还过利息;或信合有证据证明向你追索过;或你曾与信合达成过新的还款协议,那就不同了:一 贷款未还,承担偿还的民事责任.二 如未还过本,那么本还是那么多,但利息和罚息可就不得了了:首先要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还要按延期付款承担罚息(合同上一般都有约定.如无约定,法院目前一般按每天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你好!你到期期未还是否有对方的原因,如果你有证据表明可以不还他钱,可以应诉.如有疑问,请追问。

我贷款3年未还请问在法律上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个本息应该怎

3,朋友借钱三年多了不还法院还管吗

有欠条吗?没有就不管
朋友借钱三年多了不还,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参考的法律时效如下,但是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1.如果借款借款有规定还款时间的,其诉讼时效一般是从应当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借款没有规定还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朋友借钱三年多了不还,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参考的法律时效如下,但是要以法院判决为准:1.如果借款借款有规定还款时间的,其诉讼时效一般是从应当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如果借款没有规定还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朋友借钱三年多了不还法院还管吗一、没有借条,只是嘴说或是凭良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有欠条借款到期已经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但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判决你败诉;三、有欠条,借款到期没有超过二年,你可以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可胜诉。三、有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你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可胜诉。以上这叶赫那拉民法专家解释。
肯定是要管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话,还有胜诉权。
1,民事诉讼案件的追溯期是2年。 2,如果超过欠据规定的还款日期,在两年内没有起诉。那么过了追溯期去法院起诉是不会被受理的。

朋友借钱三年多了不还法院还管吗

4,欠债一般超过三年不还就不存在债务关系了是吗有依据吗

你说的是诉讼时效问题,但有中止、中断的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时效后的履行】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百四十条【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174.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如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
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如何再向欠债人重新写依据?
没这种说法。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法律上有诉讼时效,自债权到期之日起,也就是欠条上写的还钱之日起二年内,如果债权人未要求债务人还钱或向法院起诉,则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如果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有证据显示要求债务人还钱了,则诉讼时效归零重新计算。如果欠条上没写还钱日期,则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之日起计算。
没这个说法。法律上有时效的规定,从应该还款时起算,时效是两年,两年内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也不主张权利的,超过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好像有这么一说 所以你要定期让债务人重新给你写一张 顺便当面把原欠条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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