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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加强小企业客户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此阶段小企业客户容易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一)营销阶段的道德风险小企业客户向银行成功申请贷款的难度大,财务制度不规范,为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常使出各种方法。小企业客户往往腐蚀、拉拢银行信贷营销人员,银行营销人员因接受小企业利益输送等原因,往往帮助小企业造假、设计、包装以达到银行有关的信贷准入和审批条件,因而易产生道德风险。因此要求,银行在开展小企业业务前,一定要根据小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所在区域经济环境特征、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小企业产品特点、结构等状况,进行深入的市场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在全国和区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行业及行业内经营规范、经济效益好的客户做为发展小企业的目标市场。

如何加强小企业客户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2,中小企业贷款额度怎么提高

1、挖掘企业内部优质资源:某些高科技的小微企业都有知识产权,软件开发版权、发明专利、设计专利等。这些知识产权虽不可以作为抵押被银行接受,但是能向银行证明企业的发展潜力,有相当的还款能力。2、寻找多家银行提出申请:既然在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能够获得通过,说明企业的信用良好,不妨多去几家银行申请。由于每家银行的政策不一样,各大银行为了争抢客户资源,常常会给出不一样的额度,这也是一种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的“偏方”。3、寻找担保公司:银行对没担保或抵押物的微小企业贷款审批比较慎重,即使通过其额度也不高。找一家正规的担保机构能大大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就算小微企业不能还款,担保公司也会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贷款额度怎么提高

3,如何提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的确定 结合当前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状态、贷款质量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分析,其实际不良控制率应予上调,但在具体管理中应体现指导性、差异性和动态性。 结合实际风险水平测算基准线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与企业实际风险水平相匹配,重点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当前小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经营不确定性大、生存空间狭小,对其增加投放后,信用风险将相应增加;二是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的逐步改善,包含了加大核销力度和对小微企业选择性抑制投放的因素,现有不良率未能完全反映以往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三是目前存量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中,次级、可疑、损失类的比例约为4∶4∶2,相比其他贷款形态偏下,此外关注类贷款比例为2.56%,也存在向下迁徙可能,因此其账面不良贷款水平已经偏高。据对四地市235名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问卷调查,依据其经验判断,认为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3%~5%的109人,认为应控制在5%~10%的78人,分别占总人数的46.38%和33.19%;认为应在3%以下的人数较少,而认为应在10%以上的仅有4人。据此推算,小微企业整体不良贷款率可以控制在5%左右,高于四地市现有水平1.3个百分点。 区分产业类型确定不同档位 由于经营环境、特点、盈利、竞争等方面的差别,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状况各异。如从四地市情况看,不良贷款率从高到低分别为:其他行业企业、涉农企业、生产类企业、流通类企业、高新类企业、服务类企业。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不能一概而定,而应结合其所在行业的风险特点分类、适度确定。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人普遍认为涉农、其他行业贷款风险偏高,服务类、高新类、流通类企业贷款风险偏低,而生产类行业贷款风险居中,同时多数被调查人认为各行业实际不良率高于目前水平(见表1)。 依据地域及机构特点实行差异管理 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水平的地域差异较为明显,从四地市情况看,经济较为发达的廊坊、唐山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和1.68%,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邢台、衡水不良贷款率则高达6.36%和9.41%,说明地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贷款投向结构不同,对贷款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不同的地市、县域应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容忍度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大、消费水平高、业务空间广,易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不良贷款率应偏低;反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应相应放宽容忍度标准。与此同时,不同类别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四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发行和农村中小金融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明显偏高,其中农发行达到了25.49%,而其他类别机构则均在1%以下(见图2)。分析差异原因,主要是贷款投向侧重和信贷管理水平不同所致,如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贷款中涉农贷款数量较多,则形成风险可能性更大。结合产业分析认为,涉农类、生产类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大的机构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其他机构则可以相应偏低;此外,信贷管理偏于粗放、风险管控能力较低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目前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 按照小微企业发展走势实行动态控制 从四地市银行业近年情况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11年9月末不良贷款率为3.74%,比2010年末降低2.53个百分点,比2009年末降低6.54个百分点。基于目前数据,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后,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将进入2~3年的上升期,而随着小微企业经营形势不断改观、银行业专业化经营能力持续增强、社会诚信环境有效改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会出现逐步下降,最终回归为等于或略高于其他贷款不良率。如银行业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则这一过程会更快。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实行动态控制,即在未来1~3年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在此之后则应视情况逐步下调容忍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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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4,欠发达地区如何让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起来

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多措并举解决资金难题。目前,绥化市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只有2100万元,最高也仅有3000万元,与发达地区过亿元的资本规模无法相比,所以从市场准入方面,建议适当提高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在有关部门监管下定期进行增资扩股,以解决自有资金规模过小的问题。此外,应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允许其通过同业拆借网络进行资金融通。  (二)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职能定位,加快产品创新。一是应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经营信贷业务的工商企业,享受正规金融机构在信贷、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限制。二是要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和信贷市场的特点设计灵活的信贷产品,推动小额贷款产品创新,以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信贷需求,与金融机构不同的差异化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三)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一是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方便掌握潜在客户的信用情况,也可为借款人在偿还贷款上提供一项新的约束;二是促进各地行业协会组织的成立,为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技术的提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三是各地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注重提供有关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培训,监管与服务并重,有效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明确监管主体职能,构建监管体系。一是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要充分发挥金融办的日常监管职责,做好定期考评、分析和经营风险的处置;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能,要多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监管体制。二是在监管的同时还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发展。建立奖惩机制,使得那些规范、诚信经营、效益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初期,离不开政策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方向主要是面对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农户,其贷款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要远高于一般贷款。一是要建立扶持政策,参照信用社、村镇银行标准适当减免相关税费,并将具体的优惠额度与其向中小企业、“三农”的贷款情况挂钩。地方财政可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或风险补助,提高其收益水平。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理贷款过程中涉及的抵押、担保、评估和公证等程序,降低或免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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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获取渠道有限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调查了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已发放的平均贷款额占可动用资金的45%左右,因受制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享受银行间4%至6%的同业拆借年利率,根据目前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低上浮30%的标准计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年利率至少在8.528%,资金获取成本较高,加之前期自有资金投放较大,随着业务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可能会耗竭,影响其正常经营,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相关配套的法律政策不到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但实质上其经营的却是贷款这一金融产品,面临和一般公司完全不同的市场和经营方式,身份地位的模糊,给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健全制度,强化培训,努力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实力。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融资措施、激励机制、考核制度等在内的一套全面系统、科学高效、可操作性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运行规则和操作流程,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强化监管,跟进服务,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职责,为小额贷款公司履行义务和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法律制度基础。二是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内,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利率水平、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程度等,设定不同的监管方式,强化监管。三是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间的信息交流沟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这是什么意思

会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金融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贷款监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小型微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二)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四)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五)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辖内县域和乡镇地区延伸机构。(六)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财税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三)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一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二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四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的确定 结合当前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状态、贷款质量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分析,其实际不良控制率应予上调,但在具体管理中应体现指导性、差异性和动态性。 结合实际风险水平测算基准线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与企业实际风险水平相匹配,重点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当前小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经营不确定性大、生存空间狭小,对其增加投放后,信用风险将相应增加;二是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的逐步改善,包含了加大核销力度和对小微企业选择性抑制投放的因素,现有不良率未能完全反映以往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三是目前存量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中,次级、可疑、损失类的比例约为4∶4∶2,相比其他贷款形态偏下,此外关注类贷款比例为2.56%,也存在向下迁徙可能,因此其账面不良贷款水平已经偏高。据对四地市235名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问卷调查,依据其经验判断,认为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3%~5%的109人,认为应控制在5%~10%的78人,分别占总人数的46.38%和33.19%;认为应在3%以下的人数较少,而认为应在10%以上的仅有4人。据此推算,小微企业整体不良贷款率可以控制在5%左右,高于四地市现有水平1.3个百分点。 区分产业类型确定不同档位 由于经营环境、特点、盈利、竞争等方面的差别,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状况各异。如从四地市情况看,不良贷款率从高到低分别为:其他行业企业、涉农企业、生产类企业、流通类企业、高新类企业、服务类企业。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不能一概而定,而应结合其所在行业的风险特点分类、适度确定。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人普遍认为涉农、其他行业贷款风险偏高,服务类、高新类、流通类企业贷款风险偏低,而生产类行业贷款风险居中,同时多数被调查人认为各行业实际不良率高于目前水平(见表1)。 依据地域及机构特点实行差异管理 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水平的地域差异较为明显,从四地市情况看,经济较为发达的廊坊、唐山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和1.68%,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邢台、衡水不良贷款率则高达6.36%和9.41%,说明地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贷款投向结构不同,对贷款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不同的地市、县域应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容忍度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大、消费水平高、业务空间广,易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不良贷款率应偏低;反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应相应放宽容忍度标准。与此同时,不同类别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四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发行和农村中小金融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明显偏高,其中农发行达到了25.49%,而其他类别机构则均在1%以下(见图2)。分析差异原因,主要是贷款投向侧重和信贷管理水平不同所致,如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贷款中涉农贷款数量较多,则形成风险可能性更大。结合产业分析认为,涉农类、生产类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大的机构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其他机构则可以相应偏低;此外,信贷管理偏于粗放、风险管控能力较低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目前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 按照小微企业发展走势实行动态控制 从四地市银行业近年情况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11年9月末不良贷款率为3.74%,比2010年末降低2.53个百分点,比2009年末降低6.54个百分点。基于目前数据,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后,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将进入2~3年的上升期,而随着小微企业经营形势不断改观、银行业专业化经营能力持续增强、社会诚信环境有效改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会出现逐步下降,最终回归为等于或略高于其他贷款不良率。如银行业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则这一过程会更快。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实行动态控制,即在未来1~3年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在此之后则应视情况逐步下调容忍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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