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证可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步办理,或先办税务登记证,后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噢。  税务登记证流程: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签字);房租协议原件(附产权人房产证明复印件,公房的产权证复印件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2.纳税人应到征收分局(报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纳税户数据采集表》。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户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为纳税户办理资料填写的核查、审核、涉税鉴定等事宜。 3.税务分局对《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经过审查,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的,并且分局局长及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征收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完成《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的录入,纳税户在此过程中完成税收申报及缴纳。

税务登记流程

2,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一、业务概述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3,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程序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到期了想去重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到期了,如果仅仅这样,公司别的都没变只因为到期而需要换证,那么只需要带上公章并将你公司旧的税务登记i证拿到发证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重新打印一套就可以了。 如果是税务机关统一换证,需要带以下资料:工商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房产及土地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复印件、公章等到税务机关办理即可。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办理流程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资料:企业登记需要提供: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三、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  八、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十、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二)、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三)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常驻代表机构登记需提供: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办事程序: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个体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应提供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三、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四、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程序

4,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1、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2、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3、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扩展资料: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个体工商户条例搜狗百科-税务登记证搜狗百科-个体工商户
一、办理登记的时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2、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二、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扩展资料:注意事项:要进行企业税务登记流程。要符合相关的调教,然后准备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等等资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公司只要准备好上述资料,去税务机关填写相关的表格,就已经办理好税务登记。到最后,工商部门会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当于完成了税务登记。只要注意相关资料要准备齐全即可。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税务登记
新办企业税务流程,法人必须实名认证注册电子税务局,用用户名和账号密码进入电子税务局录入登记确认信息,一般24小时审核通过,在以法人身份登录国税电子税务局进去绑定企业,绑定后在左上方会显示公司名称,三角形旁边会显示所属税务机关,然后再去所属税务机关税务大厅核定税种,核定后税收管理员处报到。需要带上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房租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税收管理员会问一些公司的情况。之后如果需要申请发票,税务报道完后,需要银行开户,开户后才能申请发票。望此回答对贵单位有所回答。
一、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扩展资料:一、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二、开业税务登记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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