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认定高薪还是比较复杂的2、首先具备一定是规模及营业额3、其次企业性质数一认定的八大领域4、另外还需要具有相应的专利5、需要有明确的研发费用6、需要具备完整的税务7、还需要符合其他的规定

怎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高新企业如何认定

(1)企业申报:企业在国家网上注册登记,填写申报材料。在省网填写自评表,成果转化表,上传证明材料。 (2)地方审核:地方认定办根据省网材料进行审核,导出汇总表盖章提交。 (3)评审核查: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省国地税对企业进行核查。 (4)公示领证: 1.省认定机构报国家公示文件。 2.备案公告。 3.企业领取证书。

高新企业如何认定

3,高新技术企业这么认定

您知道如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您知道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吗? 您想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一员吗? 那么请您了解…… 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知识产权是关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具备条件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2. 具体评价方法: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 标 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 成长性指标 20 合计 100 友情提醒: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就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高技术服务业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1、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 2、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能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 3、200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二免六减半”政策的,2008年、2009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 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 → 合规性审查 → 认定公示、颁证和备案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六、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友情提醒: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http://www.foreverip.com/qyipbh/gxjsqyrd_1.html

高新技术企业这么认定

4,如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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