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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自主支付的用途是否可以用于支付借款人的工资

销售收入并不能计入自有资金,但贷款的投放是按工程进度进行投放的,并不是待销售后再放款。

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自主支付的用途是否可以用于支付借款人的工资

2,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是什么

银行按借款人的委托把贷款直接付给房产商就是贷款人受托支付;银行把贷款转入借款人的账户,由借款人自己支付款项的就是借款人自主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是什么

3,什么情况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

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涉及的内容很多,从主体分为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从贷款品种上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个人贷款。 问题最好能细化一下!

什么情况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

4,请问银行个人贷款对账单中的自动借款支付是怎么回事

自动借款支付属于银行批量扣收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支付有两种方式——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受托支付是指贷款每笔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符合贷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贷款用途不可以使用·
属于银行批量扣收贷款。

5,流动资金贷款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资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无需经过银行审批,但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的话,银行有权随时提前清收.与"自主支付"方式相比,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1、项目融资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例外情形,个人贷款资金也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采取自主支付的个贷例外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营性贷款不超50万借款人可自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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