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变更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第三项境外生产

填工厂的,境外出口商是有专门的单独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变更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第三项境外生产

2,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系统备案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这

要 按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方可进口。已备案生产企业名单可以在网上查到。生产企业注册专栏更加侧重的是质量控制。企业信息记录系统备案侧重的是企业信息的收集。
1、系统本身有问题,需要后台进行管理2、确认好用户名和密码3、确认是否执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据我所知,济南还未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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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进口商检备案收发货人备案信息怎么操作

上海口岸方案:办理材料 进口商应当在食品进口前完成备案工作,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每份材料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后可提供新营业执照代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可参考附件3);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需提供仓库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可参考附件 4。如为租赁仓库,则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储企业营业执照或备案仓库备案凭证等食品存储资质证明复印件。进口食品仓储场地要求参考附件5;) 6.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办理流程: 1.进口商备案 进口商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系统登陆网址:http://ire.eciq.cn)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系统生成的备案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进口商提交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经上海检验检疫局核实通过后,准予受理备案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后,发布进口商备案名单。企业可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申请状态。 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办理进口商备案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每份材料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格; (2)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若变更涉及到证件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及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 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出口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完成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工作并获得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号。已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生产企业可免于填写有关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信息记录号进口商可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系统登陆网址:http://ire.eciq.cn) 为向其提供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填写有关信息,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审核。如境外生产企业、出口商或代理商遇到问题可直接拨打系统客服咨询电话400-665-9988电话或将问题发送邮箱beianguanli@163.com,系统后台维护人员将及时回复。 3.进口和销售记录填写工作 (1)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的“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一栏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2015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报检时还须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并在《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样张)》(附件7)中注明对应的报检号。首次进口食品的企业,应在《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样张)》中选勾说明。 (2)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备案系统升级版启用后,进口商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要求,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新备案系统完成进口记录的填写,在每次销售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记录的填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进口商应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存进口、销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3)上海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口食品结关地为上海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及进口和填写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备案信息、进口和销售记录不符合要求的,进口商应当及时更正、完善。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更正、完善工作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信用记录,并加强对其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对未建立、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进口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填几分表格就可以 收货人要食品仓库的 发货人简单多了 收货人办下7个工作日吧 发货人只要1个工作日
去商检局看看

食品进口商检备案收发货人备案信息怎么操作

4,进口食品需要办理那些文件及手续

八、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须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批件。 九、国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章第六十五条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十、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有何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十一、进口商擅自销售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进口食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进口食品在完成检验检疫前应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存储,经检验检疫合格,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后方可调离、销售或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e68a84e79fa5e9819331333365636539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食品进口概况:STEP1:申请“进出口食品标签”约需90天,出口方要提供样板,每种产品最少一件。标签每种产品一张,需RMB300/张,有效期两年。STEP2:拿到进口标签后即可安排进口,商检会抽样,化验约需15天,此过程中,可以写保函先报关出货。货从到港日至拖柜到仓库日,要控制7天内,以免发生柜租.STEP3:货到仓库后即可安排贴标签。出口方需提供的报关文件:1/产地证。2/卫生证。3/invoice4/装箱单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分 特殊用途化妆品 和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翻译(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材料;(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食品进口报关检疫申报需要提供的文件1.运单(COPY盖公抄章)、箱单、发票、合同COPY件 2.原产地证书(正本)袭3.卫生证书(正本) 4.进口预包装食品承诺书(正反面盖公2113章) 5.保证书(盖公章) 6.入区承诺书(盖公章) 7.营业执照COPY(盖公章) 8.进口食品、化妆品清单(盖公章) 9.标签电子数据核5261准产品信息(不盖章,需要电子版)410210.卫生证书附表(不盖章,需要电子版) 11.标签咨询报告(检疫看正本,留COPY) 12.中英文标签(需要电子版,彩打一套) 13.进境预包装食品信息一览表(正本&电子版以上内容可供参考,详细根据进口食品种类而定。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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