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词解释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表的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不知

名词解释可保利益

2,保险法中的可保利益是什么意思啊

"可保利益",在我国中称为"保险利益",第12条第3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你好!我晕`~~买买保险时叫他给你张纸看嘛~``如有疑问,请追问。

保险法中的可保利益是什么意思啊

3,可保利益原则是什么

1、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经济利益。2、可保利益必须具备的条件:1)可保利益必须是已确定的或可以实现的2)可保利益必须具有经济价值或可以估价3)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拥有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拥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是无效合同或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可保利益原则是什么

4,可保利益的概念

可保利益通俗点可以理解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者财物具体利益关系方可投保!保险事故即为引起发生理赔的行为个人理解,没有参考书籍,望朋友们指正及补充!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得因保险标的损坏(或丧失)或因责任的产生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保险标的的安全或免于责任而受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则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这种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则对保险标的没有可保利益。 具体地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失或者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免受损失的利害关系;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因被被保险人的伤残或死亡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或者因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的延续而受益的一种利害关系;在责任保险中的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与民事侵权责任相关的一种利害关系。 简言之,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为法律所认可的经济利益,并可作为投保的一种法定的权利。

5,人身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在我国保险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利益,又叫“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以及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受益的损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人的价值是无法确定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只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利害关系,包括财产上和人身上的利害关系。如投保人对于配偶、子女、父母因人身上的利害关系而对之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利益,是指基于亲属关系,扶养义务,债务关系,财产或利益上的管理关系或经济上的利益关系而生的对特定人身体或生命的关切。投保人对其本人当然具有人身上的保险利益。人身上的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人身上的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您好!是对的。根据《保险法》的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但是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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